本院受理申請人胡浩申請胡子銀死亡一案,申請人胡浩稱,被申請人胡子銀(曾用名胡子博,身份號碼420111195809242334)于1997年8月3日離家出走,經家人多方尋找,至今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胡子銀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胡子銀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下落不明人胡子銀情況向本院報告。
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3-18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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