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何良奎
何良奎:本院于2024年3月15日立案受理申請人肖桂清申請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請人稱被申請人何良奎患有精神疾病,于2017年冬月27日走失,2020年向南充市順慶區荊溪派出所報案,2022年申請宣告失蹤,現宣告何良奎失蹤已滿兩年,下落不明滿四年。下落不明人何良奎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何良奎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何良奎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羅致中情況,向本院報告。
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3-25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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