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謝天翔
(2024)川1321民特6號 本院于2024年3月14日立案受理申請人饒國珍、謝小霞、謝春霞申請宣告謝天翔失蹤一案。申請人饒國珍、謝小霞、謝春霞稱,謝天翔在10多年前便患有帕金森病,由于長期受到藥物刺激,致使其大腦經常神智不清,2022年3月11日謝天翔應其戰友邀約去儀隴煙袋山游玩時趁家人不備,獨自一人外出失去聯系,至今下落不明已滿兩年,經多方尋找,仍無其音訊。下落不明人謝天翔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謝天翔將被宣告失蹤。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謝天翔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謝天翔情況,向本院報告。
四川省南部縣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4-11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4月11日
本公告從法治網、法治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