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李玉蘭
李玉蘭:本院受理李玉良申請宣告李玉蘭死亡一案,于2023年4月28日發(fā)出尋人公告,公告期屆滿,并于2024年5月6日依法作出(2023)川1002民特16號民事判決,宣告李玉蘭死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四川省內(nèi)江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4-5-8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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