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4年8月16日立案受理申請人吳永光申請宣告被申請人羅素華失蹤一案[(2024)渝0104民特33號]。申請人吳永光訴稱,被申請人羅素華于1994年8月20日下午2點左右離家出走,一直到晚上都沒有回家,經多方尋找,均未找到。后申請人于2019年10月29日報案,公安機關至今仍未找到羅素華的下落。重慶市公安局大渡口區分局茄子溪派出所出具情況說明,表明申請人吳永光報案后,民警通過多方查找,目前沒有發現羅素華的軌跡信息。下落不明人羅素華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羅素華將被宣告失蹤。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羅素華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羅素華情況,向本院報告。
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