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粵0606民訴前調71437號 申請人黃秋德申請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黃秋波,男,1964年4月4日出生,漢族,原住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上僚麥家沙村65號。申請人黃秋德稱,申請人黃秋德系下落不明人黃秋波的胞兄,黃秋波自1996年10月7日離家后下落不明,經多方尋找,并向公安機關報案,至今一直沒有音訊。下落不明人黃秋波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黃秋波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黃秋波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黃秋波情況,向本院報告。期間屆滿,本院將依法裁判。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