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炳林: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立案受理(2025)黑0604民特1號,申請人趙毫申請宣告趙炳林死亡一案。申請人趙毫稱,趙炳林于2012年在大慶市讓胡路區乘北七街走失,至今已下落不明滿四年。下落不明人趙炳林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趙炳林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趙炳林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趙炳林情況,向本院報告。
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
趙炳林: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立案受理(2025)黑0604民特1號,申請人趙毫申請宣告趙炳林死亡一案。申請人趙毫稱,趙炳林于2012年在大慶市讓胡路區乘北七街走失,至今已下落不明滿四年。下落不明人趙炳林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趙炳林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趙炳林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趙炳林情況,向本院報告。
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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