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2月12日立案受理(2025)粵1803民特60號申請人巫麗鮮申請宣告自然人夏俊文死亡一案,申請人巫麗鮮稱,其繼父(夏俊文,男,1932年7月8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廣東省清新縣濱江礦場,公民身份號碼:441827320708773),于2010年離家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多年。下落不明人夏俊文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夏俊文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夏俊文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夏俊文情況,向本院報告。
特此公告。
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