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0581民特107號 本院于2025年3月3日立案受理申請人段亞仙申請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請人段亞仙稱,下落不明人段才茂(男,漢族,1931年2月10生),系申請人父親,其1993年5月份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特申請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宣告死亡。下落不明人段才茂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nèi)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lián)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段才茂生存現(xiàn)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nèi)將知悉的下落不明段才茂情況,向本院報告。
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