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4月1日立案受理申請人黃尚鋒申請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請人黃尚鋒稱,被申請人黃曉芬于2011年2月19日離家出走,期間沒有與家人聯系,至今下落不明已十四年。下落不明人黃曉芬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黃曉芬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黃曉芬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黃曉芬情況,向本院報告。
特此公告。
廣東省連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4月1日立案受理申請人黃尚鋒申請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請人黃尚鋒稱,被申請人黃曉芬于2011年2月19日離家出走,期間沒有與家人聯系,至今下落不明已十四年。下落不明人黃曉芬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院申報本人具體地址及其聯系方式。逾期不申報的,下落不明人黃曉芬將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黃曉芬生存現狀的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黃曉芬情況,向本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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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連州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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