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寧0121執3088號
吳傳銀:關于申請執行人寧夏鼎銀典當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吳傳銀典當糾紛一案,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24)寧0121民初3181號民事調解書,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寧夏鼎銀典當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依法對被執行人吳傳銀名下位于永寧縣望遠鎮農民新村12-4-401室啟動評估、拍賣。因你無法聯系,現通知你2025年6月13日前到我院執行局領取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評估報告,領取評估報告后十日內可對其提出異議,逾期未到,視為放棄權利。隨后本院將在具有資質的司法拍賣平臺對上述房屋進行公開拍賣,對于拍賣相關事宜可在具有資質的司法拍賣平臺進行關注,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法官:李法官 電話:0951-8411002
永寧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