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霞:
本院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與被執行人寧夏鳳山石材有限公司、銀川諾特物資有限公司、寧夏諾特電梯工程安裝有限公司、蘇源流、陳志誠、黃秀晟、張小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興民商初字第1583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本院已對被執行人張小霞名下位于銀川市興慶區醬菜廠(現為利群東路福興苑)3號樓3單元501室(房產證號:銀房權證興慶區字第2007025558號)進行公開拍賣,經兩次拍賣、一次變賣,上述房產均因無人競買而流拍。現通知你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9時30到本院執行接待大廳通過協商一致或者搖號的方式選取上述房屋內物品價值的評估機構,逾期不到視為放棄挑選評估機構的權利,由到場方單方抽取評估機構,并于2025年7月18日到本院執行接待大廳9號窗口領取上述房屋室內物品價值的評估報告。對該評估報告如有異議可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異議權。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以上日期如遇節假日順延至節后工作日第一日)。
特此公告
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