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寧0122執恢130號之一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曹文莉與被執行人寧夏至合置業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寧夏至合置業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曹文莉申請對被執行人寧夏至合置業有限公司所有的備案在案外人馬媚名下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碧水云天12號樓1單元1801室房屋及房屋所占相應面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第二次拍賣,現公告如下:
本院將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上進行本次公開拍賣被執行人寧夏至合置業有限公司所有的備案在案外人馬媚名下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碧水云天12號樓1單元1801室房屋及房屋所占相應面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第二次拍賣時間為2025年6月16日10時至2025年6月17日10時(延時的除外)。第二次拍賣起拍價:260000元,保證金:50000元,增價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數);
二、上述標的物的拍賣由本院自行組織。本院已委托寧夏盛世開元拍賣有限公司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標的物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咨詢電話:19995142163,監督電話:0951-3803872。如第二次拍賣流拍,需要繼續降價拍賣的,具體拍賣事宜以及降價情況可登錄本院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查閱拍賣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對涉案標的物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權利人若要行使優先購買權,應在2025年6月11日前至本院辦理行使網上拍賣優先購買權的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四、對二拍流拍的標的物,申請執行人曹文莉可申請本院予以依法變賣,相關信息可通過上述網站或電話咨詢進行了解。
賀蘭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