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就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習近平總書記高度評價民法典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指出民法典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事實上,民法典確立的許多制度,包括主體制度、物權制度、合同制度、人格權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繼承制度、侵權責任制度等,都與國家治理密切關聯,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和具體體現。
民法典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其他法律一起,支撐著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助力發揮法治規范公權、保障私權的基本功能。例如,民法典堅持主體平等、權利平等保護、保障財產安全等,充分發揮民法典作為市場經濟基本法的重要功能。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人格權保護,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從正面列舉和完善人格權的類型、內容、利用、行使、限制、權利沖突等規則,實現對人格權的全面保護。我們應進一步研究宣傳闡釋好民法典對于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為推動法治中國建設作出學術貢獻。
(作者:王軼,系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兼法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