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胡國運,原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1964年出生,1987年參加工作,2020年5月6日,突發疾病,在工作崗位上因公殉職,年僅56歲。先后被追授“全國模范法官”“全省優秀共產黨員”“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胡國運出生在江西南昌五星墾殖場,家庭清苦。1987年從北京大學法律專業畢業以后,胡國運回到贛鄱大地,投身紅土地的司法事業,他常說:“能回到家鄉,做一名法官,是我最值得驕傲的事情”。
25年來,他堅守審判一線,辦案逾千無一錯案,始終一身正氣、一塵不染,人稱“鐵面法官”。
2006年,他主審一起標的3億余元的涉國有企業擔保糾紛案,當事人動用各種關系向他施壓,他頂住種種壓力,堅持秉公辦案,有效避免了巨額國有資產的損失。
2016年,在審理一起大氣污染糾紛案時,侵權損失數額鑒定不能且不好處理。他對承辦法官說:“對于新類型的案件,要打開思路,敢想辦法”。在眾多案卷中,他找到林業部門調查表上記錄了污染苗木受損情況,指導合議庭依據調查表,再做市場調查,計算出損失額度,該案被最高法院選為典型參考案例,并獲評全國裁判文書一等獎。
有深度、有溫度、有態度。胡國運不遺余力地推動江西法院家事審判改革,傾心保護弱勢群體,推行心理干預、家事調查、婚姻冷靜期、人身保護令等制度,有效維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他常對庭里法官說:“高院的判決多是終審判決,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每一個步驟都要倍加嚴謹細致,一言一行、一字一句,都攸關一個人、一個家庭甚至一家企業的命運”。
他常說:“作為法官,在面對壓力和誘惑時,必須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正義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2020年5月6日,胡國運在辦公室工作時手撫案卷溘然離世,生命定格在56歲。眾多人自發深情追思,稱贊他一生飽含為民情懷,不舍公平正義。(視頻剪輯:郭皓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