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東莞仲裁委積極為糾紛雙方搭建溝通橋梁,避免雙方陷入糾紛‘拉鋸戰’,圓滿地解決問題。”近日,企業雙方均委派律師向東莞仲裁委員會(下稱“東莞仲裁委”)送上錦旗。這是一起企業加工合同糾紛案件,東莞仲裁委團隊堅持不懈深度介入,促成雙方和解。7月20日,東莞提升末端執行力大會召開,進一步激發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熱情,加快東莞高質量發展,努力在全省發展大局中承擔更大責任。作為由東莞市政府統一組建的全市唯一仲裁機構,東莞仲裁委將貫徹市委、市政府部署,緊抓關鍵突破口,落實末端執行力建設,主動對標一流,敢于爭創一流,以案件辦理成效服務“雙統籌”,助力穩增長。立足東莞“雙萬”新起點,面向粵港澳大灣區,東莞仲裁委圍繞東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中心工作,通過創新“調解+仲裁”等措施,積極構建多元糾紛調處解決機制,助力東莞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科學解紛 消除認知誤區服務企業發展
“我與企業雙方聯系數十次,通過電話、微信等反復溝通,在企業之間進行調解協商,講清楚法律責任。調解工作要站在當事人立場,對爭議點、問題點進行逐個擊破。”詹靈星是東莞仲裁委一名辦案秘書,全程參與了這起糾紛的解決。這起糾紛的兩家企業,一家是位于東莞的代工企業,另一家是位于香港的外貿企業。香港企業向東莞企業下單生產,雙方的加工合同糾紛標的金額達數百萬元。在合作過程中,雙方因溝通不暢產生了矛盾,東莞仲裁委受理該案后,辦案秘書即多次與雙方進行溝通協調,推動雙方盡快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該案開庭時,雙方爭議較大、存在明顯分歧,且港企對內地法律不熟悉,東莞仲裁委立足于雙方利益采用調解方式進行處理。如調解不成,東莞仲裁委仲裁庭就會依法作出裁決,但這并不利于真正有效化解雙方矛盾,亦不利于解決企業發展的迫切需求。”東莞仲裁委秘書部部長孫成蛟說。在解決過程中,詹靈星沒有半點松懈,堅持通過“背靠背”的調解方式,立足實際,將法律原則與人性化措施有效地結合。“我耐心詳細地向一方當事人釋明法理、剖析問題,說明對方存在經營困難、資金緊缺的實際情況;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闡明對方在內地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境外執行時間長,不利于追討損失等實際情況。”她說。在此后一個月時間,為促成雙方和解,東莞仲裁委安排專人不厭其煩、想方設法讓雙方權衡利弊、坦誠交流,累計通過電話、微信、電子郵件溝通50余次,通話時長超過10個小時。
7月1日,東莞仲裁委將雙方約在一起,當面再次嘗試推進本案調解。受疫情影響,香港企業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好不容易達成和解意向,但當事人尚有疑慮。經過仲裁庭和辦案秘書反復解釋做思想工作,直至當晚9時,雙方終于達成一致共識并簽署調解協議。“為確保當事人第一時間拿到調解書,該案仲裁員、辦案秘書、秘書部負責人和東莞仲裁委有關負責人,均堅持在崗待命,實現仲裁文書即時擬就、即時呈批、即時用印、即時送達和取得回執,順利化解了這起糾紛。”孫成蛟說。這便有了近日企業雙方分別向東莞仲裁委致送了感謝錦旗的一幕。東莞仲裁委團隊連續奮戰為當事人雙方解決紛爭,讓雙方均滿意而歸。
順應時勢 多措并舉提升服務效能
在這起個案中,東莞仲裁委創新“調解+仲裁”形成優勢互補,積極構建多元糾紛調處解決機制,不僅體現了東莞仲裁的速度和擔當,而且為服務莞港兩地企業、維護和諧營商環境作出了努力。東莞仲裁委是由東莞市政府統一組建,為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提供公益性服務的非營利法人機構,亦是東莞唯一的仲裁機構。自2021年3月正式對外受案以來,東莞仲裁委秉持“專業高效、優質服務”的理念,努力為東莞和粵港澳大灣區多元化糾紛調處解決機制不斷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而發揮積極作用。“當前,東莞仲裁委認真把握新發展階段,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高質量高標準高要求推進各項工作,不斷夯實業務發展、隊伍建設、對外合作的基礎,不斷加強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水平,全力為廣大民商事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經濟的仲裁法律服務。”東莞仲裁委主任潘長河說。為此,東莞仲裁委根據仲裁法,結合東莞外向型經濟特點,制定實施《東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為東莞處理涉外仲裁案件提供了仲裁高效解決機制。東莞仲裁委與兩家國內一流的法律專業院校簽訂全方位合作協議,并委托高校國際法領域專家團隊開展涉外商事仲裁相關規則制定研究,推動學術研究成果落地。目前,東莞仲裁委組建了高水平國際化仲裁員隊伍,有針對性地吸納國際貿易等領域且具備外語開庭能力的仲裁員,聘任了366名境內外優秀仲裁員。
“東莞仲裁委關注企業訴求,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及時回應廣大民商事主體對仲裁服務的新要求,特別重視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數字化技術手段。”潘長河表示,東莞仲裁委將充分發揮互聯網和遠程操作的優勢,全面實施線上案件管理,不斷升級完善相關線上系統,持續完善遠程視頻開庭功能開發,確保仲裁程序各環節順暢推進,提高案件辦理效率和質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東莞仲裁委積極推出利企便企服務舉措,比如,提供在線辦理全部仲裁立案事務,實現24小時全天候辦理,并安排專人對接跟進全流程立案服務,確保“線上互通、專人專辦、解決到底”。而且,提供在線仲裁服務,包括所有開庭、調解和其他仲裁程序等均可在線進行,做到足不出戶“云仲裁”。
主動作為 建立機制合力解決金融糾紛
在新時期和新形勢下,東莞仲裁委主動作為、靠前服務,為廣大民商事主體提供專業、高效、優質、經濟的仲裁法律服務,助力東莞在“雙萬”新起點上加快高質量發展。創新“調解+仲裁”模式,為東莞化解糾紛展開新探索,東莞仲裁委積極踐行金融糾紛解決新渠道,以創新服務惠及廣大群眾和企業。7月12日,東莞仲裁委與東莞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下稱“市金消協”)、東莞市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稱“市金調委”)分別簽署合作協議,共同建立金融糾紛仲調對接機制,更好地發揮人民調解和仲裁機構在解決金融糾紛中的作用。東莞的金融總量較大,群眾多元化解紛需求也與日俱增,近年來,東莞在推動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方面形成一些特色做法和成功經驗。東莞仲裁委將與市金消協、市金調委將在調解仲裁對接、業務合作、信息交流、人才培養、宣傳協作等方面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深挖合作空間、探索創新協作形式。同時,進一步強化調解、仲裁有機融合,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靈活運用調解仲裁組合拳化解金融糾紛。在潘長河看來,此次將促進行業調解與仲裁有機銜接,有利于整合雙方資源和加強優勢互補,積極探索創新模式,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東莞貢獻東莞仲裁的智慧和力量。為深入構建多元糾紛調處解決機制,東莞仲裁委主動與市各級部門建立“調解+仲裁”創新模式,切實為廣大企業紓困解難。
近期,東莞仲裁委擬與市住建局共同搭建建設工程爭議解決平臺,形成常態化工作對接機制。此次合作為有效解決全市建工行業內的工程爭議問題,通過搭建糾紛協調處理機制,進一步開展工程技術咨詢,爭議糾紛調解、仲裁等工作,發揮仲裁專業高效解紛優勢,形成內外合力。東莞仲裁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如當事人需要,可交由東莞仲裁委組成仲裁庭,加強對接協調,提高處理效率,盡快根據調解協議作出調解書。調解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東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通過專家斷案、一裁終局的仲裁機制優勢,能有效滿足建設工程行業內的商事主體對爭議解決的專業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的迫切需求。”
編輯: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