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淮南仲裁委聯合出臺了《關于在知識產權領域進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實施意見》,正式建立起知識產權仲裁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方案明確了知識產權糾紛仲裁案件受案范圍。包括專利申請代理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商標注冊代理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地理標志許可合同等知識產權類合同糾紛。淮南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會同市知識產權局強化仲裁法律制度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公共法律服務職能,探索知識產權領域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機制,讓仲裁成為化解知識產權糾紛的重要途徑。
方案對知識產權仲裁法律制度宣傳提出了明確要求。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淮南仲裁委秘書處依法規范完善知識產權合同糾紛爭議解決條款,向全市商標和專利代理機構、知識產權管理示范優勢企業、專利和商標權利人等市場主體推介仲裁法律制度,規范相關知識產權合同文本,明確運用仲裁方式解決知產合同糾紛。并通過各種途徑宣傳仲裁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優勢,加大知識產權糾紛仲裁機制的推介力度。
方案對加強知識產權仲裁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標準。要求把知識產權仲裁員隊伍建設放在突出位置,針對知識產權糾紛具有的專業性、復雜性等特點,在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專家、專利代理師、商標注冊代理人員、精通知識產權的執業律師等范圍內遴選職業操守好、專項業務精、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仲裁員,建立知識產權專業仲裁員名冊,定期組織知識產權仲裁業務培訓,提高仲裁專業能力。
方案還明確了職責分工。要求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加強交流溝通,不定期召開會議研判知識產權新問題,保障仲裁化解知識產權合同糾紛工作機制健康有序長效發展,為優化營商環境作出新貢獻。
編輯: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