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2月2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28日宣布延長“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便利先導計劃”兩年的實施時間,即由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擴大該計劃的涵蓋人士范圍至所有訪客。
先導計劃是特區政府于2020年6月29日推出,為短期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合資格、可免簽訪港國家或地區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計劃推出時涵蓋四類人士,包括仲裁員、專家證人和事實證人、代表仲裁程序任何一方的律師以及仲裁程序各方(即合資格人士)。其中,合資格人士如屬免簽證訪港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并持有“證明書”,可以用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無須取得工作簽證。他們可在港參與仲裁程序的期限不得超過目前的免簽訪港期限。
經特區政府相關部門檢討,決定現將先導計劃的適用范圍擴大至涵蓋須簽證國家或地區人士以及中國內地、澳門和臺灣的合資格人士。相關人士仍須申請旅游簽證或進入許可方可來港,其在港參與仲裁程序的期限不得超過以訪客身份獲準在港逗留的期限。來港人士入境前也須獲得“證明書”。
對于由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證明書”須由其中一家符合《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第二條第一款資格并設于香港的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和常設辦事處簽發;而對于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特區政府律政司舉行的臨時仲裁,“證明書”須由場地提供者發出。
改善后的先導計劃將于兩年后檢討。(完)
編輯:薛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