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區報記者 張燕
2月28日,深圳國際仲裁院新一屆理事會首次集體亮相,國際化陣容又添新彩。在新一屆理事聘書頒發儀式上,深國仲還公布了十年來十大改革措施和成果,并提出未來將對標國際一流和世界頂級仲裁中心城市,加快建設聯動港澳、面向全球的國際仲裁中心。
記者注意到,新一屆理事會國際化結構進一步深化,13名理事中有7名來自港澳和海外,首次出現澳門理事的身影。
“很榮幸,也很開心。”深圳國際仲裁院首位來自澳門的理事黃顯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黃顯輝是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
他告訴記者,澳門有446位注冊律師,其中80%精通葡萄牙語,期待通過加強互補互利合作,為大灣區提供多元化的高質量法律服務,特別是服務在葡語系國家發展的“走出去”企業,合力營造灣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為推動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促進大灣區融合發展和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作出貢獻。
深國仲院長劉曉春表示,此次第三屆理事會換屆工作,填補澳門理事空白,國際化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今后,特區仲裁在服務“走出去”企業方面,除了可以聯動香港服務普通法商事糾紛,還可以聯動澳門服務葡語系大陸法商事糾紛,有助于營造更加國際化、便利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推深圳高質量發展。
此外,劉曉春還透露,深國仲目前正在江門緊鑼密鼓建設“深圳國際仲裁院江門中心”,為我國通過仲裁區域合作推進區域經濟發展探路,發揮深圳經濟特區的先行示范作用,特別是對珠江口西部地區以及粵西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共同推動大灣區營商環境和國際形象的整體提升。同時,以江門僑鄉為支點打好“中國僑牌”,在新時代“僑”的文章中寫進“深圳”這個關鍵詞,通過國際仲裁保護華人華僑的合法權益。
深國仲還公布了十年來十個方面的改革措施和成果。
這十大成果分別是:全球首創對特定仲裁機構進行專門立法,為特區國際仲裁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創立國際化法人治理機制,為中國式現代化國際仲裁機構治理樹立深圳樣板;創新舉措納入國家頂層設計;“雙城兩院三中心”戰略布局有效實施;仲裁業務指標國際領先;商事爭議解決機制持續創新;仲裁規則體系全面優化;仲裁員結構國際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大灣區國際仲裁合作穩步推進;改革經驗發揮先行示范效應。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會長、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深國仲第三屆理事會理事長沈四寶表示,得益于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的環境,深圳仲裁事業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去年受理仲裁案件總爭議金額達1270多億元,在內地200多家仲裁機構中位列第一,同時位居亞洲第一、全球前三,給人極大鼓舞。但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與國際一流仲裁機構之間存在的差距,不斷學習并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為全國仲裁發展探索更多可推廣可復制經驗,為建立優質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中國仲裁現代化發展作貢獻。
深圳高質量發展,仲裁如何發力?新一屆理事共同的心聲是加快建設聯動港澳、面向全球的國際仲裁中心。
香港資深大律師、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香港和內地在國際仲裁方面,有很多可以相互學習借鑒的地方。目前,深國仲已加快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的合作,著力加強與香港法律界、工商界重要團體的聯系和交流,推動粵港澳三地要素流通和資源融合。
國際仲裁水平是衡量城市國際化程度和全球影響力的重要指標。劉曉春表示,40年來,特區仲裁事業的發展源于與港澳合作,深國仲是港澳和內地共治、共建、共商、共享的產物,所以聯動港澳是深國仲應長期堅持的發展方針,未來,將以經濟特區國際仲裁機構為基礎,積極打造聯動港澳、面向全球的國際仲裁中心,努力建設國際商事仲裁的全球優選地。
編輯:薛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