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邢東偉 翟小功
從4月1日起,境外仲裁機構經海南省司法廳登記并報司法部備案后,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業務機構,就國際商事、海事、知識產權、投資等領域發生的民商事爭議開展涉外仲裁業務。
這得益于海南省司法廳于2023年3月9日印發《境外仲裁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境外仲裁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業務機構及開展業務活動,推動海南省仲裁行業國際化發展,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奠定制度基礎。
據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國際商事仲裁中心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海南省聚焦提升國際商事糾紛化解能力,助推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建設,多措并舉,力爭將海南省打造成為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
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離不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隨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推進,國際經貿糾紛時有發生。世界銀行公布的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將爭議解決列為一級指標。國際商事仲裁因其便捷高效、因地制宜的運作形式,成為國際商事主體最為信賴和主要依靠的權利救濟途徑,是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商事領域解決糾紛的主要方式。
當今世界,以仲裁、調解、訴訟為核心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已經成為營商環境的基礎設施。因此,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對海南自貿港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吸引集聚全球商業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為此,2023年1月19日,海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任務基本完成,通過司法部評估驗收,海南國際商事仲裁影響力全面提升。到2035年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全面建成,國際商事仲裁的影響力公信力躋身國際一流行列。
《方案》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突出改革創新,不斷提高仲裁行業對外開放水平,提出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商事仲裁條例、出臺促進法律服務業發展政策等具體舉措。結合自貿港建設實際,大力支持知識產權、種業等領域仲裁專業化發展,探索開展國際投資仲裁、體育仲裁等業務,依托博鰲亞洲論壇等加強仲裁宣傳推廣。
《方案》還提出,按照法治化市場化方向推進仲裁機構內部治理改革,撤銷執行機構法人主體登記和退出行政事業編制,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分離、有效制衡、權責對等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切實保障仲裁機構自主權。
據了解,《方案》指出,要推進仲裁業務開放,允許境外知名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在海南設立業務機構,開展相關涉外仲裁業務。因此,海南省司法廳出臺了《境外仲裁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編輯:薛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