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廣州仲裁委員會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牽頭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在廣東省惠州市舉辦金磚國家仲裁合作論壇暨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工作會議。
會上,金磚國家仲裁機構代表共同簽署并發布了《金磚國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識》(以下簡稱《南沙共識》)。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也在會上正式發布《2022年度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十大經典案(事)例》。
今年是“金磚國家法律論壇”召開10周年。《南沙共識》對共同促進世界范圍內國際仲裁制度融合發展,凝聚國際仲裁互信合作共識具有重要作用。《南沙共識》也充分體現了金磚國家適應國際仲裁新常態凝心聚力、精誠合作的共識,以及金磚各國仲裁機構共同秉持開放、合作、發展和創新的理念協同揚帆起航的決心。
這次會議由廣州仲裁委員會和惠州仲裁委員會主辦、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秘書處(廣州仲裁委員會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協辦,采用全球直播同聲傳譯的方式進行。廣東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黃奕,惠州市副市長陳海波等領導及各方面代表近百人出席會議。
黃奕在致辭中充分肯定了本次會議對仲裁發展的重要意義,以及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成立以來各成員單位做出的努力和探索。他表示,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的成立,是廣東省開展仲裁工作的有益探索,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朱列玉表示,這次會議是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的首次擴容,聯盟成員增加了東莞仲裁委,這與大灣區“開放”“包容”的理念相契合。灣區仲裁聯盟成立以來,案件增長迅猛,尤其是涉外案件量2022年同比增長約20%,對比2020年增長約56%,廣州仲裁委境外仲裁員翻了一番達200余人,已經具有非常鮮明的國際化特點。評選出的灣區十大案例充分體現出了灣區仲裁業務的最新發展態勢,《南沙共識》更是進一步凝聚了國際仲裁互信合作共識,為仲裁未來發展提供了方向和路徑。
編輯:薛金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