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成立于2002年,自2021年3月第四屆換屆以來,累計受理各類仲裁案件2349件,標的額達176億元;2023年受理仲裁案件680件,標的額達24億元。
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始終堅持黨建引領,加強黨建工作,力爭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加強隊伍建設,擇優聘任仲裁員,現有仲裁員170名;加強制度建設,分業務類、事務類起草和制定章程、仲裁規則、仲裁員管理辦法等30余項管理制度;加強案件質量管理,采取“名冊循環+集體決策”的方式指定仲裁員,采取“點對點”督辦案件的工作方法清理積案,執行專家咨詢和仲裁文書二級核閱制度,強化仲裁機構對仲裁案件質量的監督和管理。
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始終堅持仲裁為民的服務宗旨,積極參與市域治理、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法治共建工作,進駐市委市域社會治理中心,并參與輪班值班管理,將專業的仲裁服務納入公共法律體系;組織法治化優化營商環境宣講團走進企業、園區、社區等,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仲裁服務網絡;采用“仲裁+調解”模式,聯合多方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積極發展互聯網仲裁,利用互聯網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實現“線上+線下”同步立案、庭審、評議等功能,促進仲裁服務的智能、高效、便民。
編輯: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