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鮑靜
“潘律師,謝謝您!多虧您幫我代理這起案件,打贏了官司,‘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真是暖心……”廣西壯族自治區合山市北泗鎮屯山村村民韋某某激動地說。韋某某手里的錦旗隨風而動,上面“人民的好律師 正義的守護者”一行字顯得格外醒目。
潘鴻宇是江蘇世紀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具有16年執業經歷,2015年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以來,堅持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竭誠為受援地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2013年,韋某某受聘到某村村委會從事保潔工作。2016年,她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被迫下崗。當時,該村村委會還拖欠她5個多月的工資和福利補貼未付,她多次找到村委會均無果。最后,韋某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來到合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合山市法援中心經過審查資料,認為韋某某符合援助條件,并指派潘鴻宇代理此案。
接受指派后,潘鴻宇多方了解案情,為了確定韋某某的勞動報酬數額,他查閱資料,找到勞動合同和銀行匯款憑證等基本證據后,將該案訴至合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一審以韋某某訴訟請求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訴訟請求。
收到判決書后,潘鴻宇安慰韋某某不要放棄,并繼續收集新證據。最終在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村委會同意給韋某某支付勞動報酬。至此,持續6年的勞務合同糾紛問題得以解決。
拿到工資和補償金的韋某某十分激動,對潘鴻宇連連表示感謝,并贈送錦旗。
2015年以來,潘鴻宇連續6年遠赴西藏日喀則市、內蒙古蘇尼特右旗、海南五指山市、新疆阿克陶縣等地擔任法律援助志愿律師。在法律援助服務地,潘鴻宇走進鄉鎮、街道、社區、農戶,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介紹法律援助工作職責,盡心盡力服務受援縣市。
除勞務合同糾紛案外,潘鴻宇經常會遇到婚姻家庭類案件。在每一起案件中,潘鴻宇都盡職盡責。
“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潘鴻宇律師給我講解法律知識,讓我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解決眼前最大的生活難題。”合山市河里鎮環山村村民吳女士說。
2019年,吳女士與丈夫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兩人性格不合,經常發生矛盾,婚后兩年丈夫對吳女士經常實施家庭暴力并拒絕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吳女士獨自撫養未滿周歲的孩子,十分辛苦。萬般無奈之下,吳女士提出離婚,其丈夫卻拒絕離婚。
吳女士向合山市婦聯尋求幫助,在了解其訴求后,市婦聯引導吳女士到合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程序指派潘鴻宇代理此案。
潘鴻宇多次與吳女士及其家人溝通交流,認定該案應從子女撫養權、生活補助費、損害賠償、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等方面進行維權。
今年2月18日,經潘鴻宇和法官耐心釋法說理,吳女士的丈夫認識到錯誤,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至此,吳女士的問題得到合理解決并贈送錦旗以表感謝。
截至目前,潘鴻宇共辦理援助案件280件,開展法治宣傳講座184次,開展法律咨詢2160人次,化解社會矛盾222起,為受援地政府和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800萬余元。
潘鴻宇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這幾年,他除了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工作外,還發揮“傳幫帶”作用,為受援地青年輔導學習法律知識,目前已經有5名少數民族大學生通過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為當地法律援助工作的中堅力量。
“我熱愛寫作,工作之余會將自己生活中的所見所聞和所思所想以詩歌、散文、日記等形式記錄下來,尤其是法律援助律師工作的點點滴滴,我會一直堅持下去,把這些內容都分享給讀者。”潘鴻宇說。
潘鴻宇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律師的使命擔當,為受援地法治建設貢獻了自己的青春智慧,讓更多的困難群眾感受到了法治的溫暖。
編輯:莫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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