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鮑靜
“高律師是人民的好律師,把我積壓多年的揪心事解決了,我心里的‘石頭’也終于能放下了。”2022年9月2日下午,陜西省咸陽市永壽縣法律援助中心來了兩位老人,表示要當面感謝律師高超。
高超是河北冀航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2021年和2022年都報名參加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來到永壽縣為當地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參與各類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和肯定。
2018年2月,周某與保某強結婚,同年6月,保某強因病去世,8月周某生下女兒保某某。之后,周某回娘家生活,保某某同保某強的父母一起生活,后周某重新組建家庭。
2021年7月,周某向永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分割保某強生前購買的房產和相關撫恤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
保某強的父母不知所措,聽說可以到永壽縣法律援助中心進行咨詢,兩位老人便按程序做了登記。法律援助中心對案件分析判斷后認為案件符合援助條件,指派高超辦理此案。
高超接到案件后,就保某強的婚姻、購買房產、去世后女兒的撫養情況等跟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詳細了解,得知保某強婚前由父母出資10萬元首付款,以貸款形式購買一套住房,婚后由保某強夫婦一起償還房屋貸款。
永壽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房屋首付款10萬元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按揭還款、撫恤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扣除喪葬費的剩余部分應作為遺產予以繼承分割。
2022年9月,保某強的父母再次來到永壽縣法律援助中心,稱周某二次起訴,要求要回保某某的撫養權。
為此,高超多次與周某溝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周某同意以調解方式解決此案。
最終,雙方約定保某某由保某強的父母撫養到十八周歲,周某可以隨時探視,前述房屋也歸保某某所有,雙方對調解結果都表示十分滿意。
高超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有關法定繼承和子女撫養權的案件時有發生,我們按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讓調解發揮更大作用,充分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讓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溫暖。”
高超辦理的類似案件還有很多。受援人木某鋒,智力三級傷殘,永壽縣居民,2015年經人介紹與王某娟結婚,婚后王某娟與婆婆關系不和,多次爭吵甚至毆打婆婆,王某娟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案件通過法院調解暫時得到解決。兩年后,王某娟再次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高超經走訪得知,在上次調解后,夫妻二人生活依舊矛盾重重,王某娟帶孩子回到娘家生活。木某鋒提出如果要離婚,希望對方退還結婚彩禮。
為盡快解決此事,高超耐心地為木某鋒講解訴訟風險,多次向其親屬釋法明理,最終木某鋒同意離婚,王某娟退還部分彩禮,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面對每一起案件,高超都發揮了滴水穿石、精益求精的精神,高質高效地為群眾紓困解難。
據了解,高超自參加“1+1”行動以來,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先后為1000余名群眾解答法律問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36件,挽回經濟損失550余萬元。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