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迪
執法一頭連著職能部門,一頭連著社會公眾,執法的方式、態度和細節關乎人們對法治的信心。應該認識到,柔性執法不僅關乎每一個具體的被執法者,更是在涵養整個社會的文明意識、法治素養,甚至關乎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進程。
據12月6日《半月談》報道,近日,一則交警柔性執法的視頻火了。江西撫州一名交警在執勤時遇到一名沒戴頭盔的三輪車駕駛員,在了解到其“沒錢買頭盔,腿腳不好,平時靠低保補貼”等情況后,不但沒罰款,還送了他一頂新頭盔并鼓勵其“生活向前看”。據介紹,當地交警日常巡邏時都會在后備箱放一些頭盔,遇到沒戴頭盔的小孩、困難群眾時便會主動贈送。過去兩年來,撫州交警聯合愛心企業共送出3000多頂頭盔,全市頭盔佩戴率從此前不足50%提高到85%以上,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率下降近三成。
“送出3000頂頭盔后事故下降三成”,對如此“柔性執法”“人性化執法”,網友們毫不吝惜溢美之詞——“這種不是為了罰款的姿態,令人心生好感”“人情味比直接罰款更有效”……
這一做法之所以能夠“四兩撥千斤”,主要在于它改變了人們對有些執法者“就知道攔車罰款”的固有印象。一些人本來違法在先,受到相應的處罰無可厚非,但現實是,不僅沒被處罰,反而被溫言細語撫慰,還被贈送了頭盔。執法人員這么做不僅暖了人心,而且有利于增強其今后的自律和對遵守交規的認同。
據悉,當地交警也曾為公眾頭盔佩戴率低深感頭疼,“開了罰單,人們往往會覺得執法態度冷冰冰,下次可能還是不戴,不僅可能沒達到處罰效果,反而可能加劇抵觸情緒。”
跟著痛點找答案,或許是當地的“成功密碼”。相關報道顯示,交警在日常巡邏中,常以“一個生活在大爺大媽、叔叔阿姨、弟弟妹妹身邊的嘮叨交警”的身份出現,了解到了不戴頭盔多因“沒頭盔”“忘了戴”“太貴了”“質量沒保證”等原因,于是便有了“贈送3000多頂頭盔”和在街頭投放免費共享頭盔的暖心“后續”。從實施效果上看,交警的初衷和善意不僅被人們“get到”了,而且確實提升了人們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某種角度看,這也是執法與守法的一種雙向奔赴。
“送3000頂頭盔后事故下降三成”,這一經驗未必可以簡單照搬,但這背后的治理思維對更多地方而言有一定啟發借鑒意義——將嚴管和罰款的舊邏輯,轉變為容錯和服務的新姿態,值得嘗試。一是不妨更多地從群眾視角看問題、找答案。正如當事交警所言:“每個人人生際遇不同,所做的選擇有時是無奈之舉。面對這些,‘說’不如‘做’,我們盡力去幫助他們,相信他們會懂我們的苦心。”二是可以從效果導向思考執法方式的變通。社會治理要將疏堵結合的理念應用到“毛細血管”,讓處罰有尺度、執法有溫度。三是將普法、執法等活動以可視化方式呈現,擴大公眾知曉度、參與度與配合度。
當然,柔性執法并不是不講原則地“一律網開一面”,而是張弛有度、寬嚴相濟,即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在執法方式的靈活性與人性化上做出一些嘗試,以一定的容錯空間和服務手段代替“一罰了之”“以罰代管”,促使當事人自我糾錯、主動守法。
2021年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強化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增加了“首違可以不罰”、明確了“沒有主觀過錯不罰”等內容。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地方執法部門對此進行了踐行。比如,有地方住建系統出臺了行政處罰免罰清單,制定了免罰的配套監管措施,引導當事人及時自我改正,主動消除、減輕社會危害后果;有地方探索推出“首違不罰+公益減罰+輕微速罰”的柔性執法新模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從全國范圍看,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等越來越成為“執法日常”。
執法一頭連著職能部門,一頭連著社會公眾,執法的方式、態度和細節關乎人們對法治的信心。應該認識到,柔性執法不僅關乎每一個具體的被執法者,更是在涵養整個社會的文明意識、法治素養,甚至關乎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進程。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