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修明
近日,一則“孝子農民工提塑料袋帶走母親骨灰,誰在啃食生者的尊嚴”的不實信息在網絡平臺傳播,引發網民關注討論。經查,網民康某某為博取流量,利用AI工具對某市殯儀館骨灰盒收費情況進行杜撰,生成謠言信息在互聯網平臺發布。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利用AI生成謠言并傳播并非個例。公安部網安局前不久公布了10起涉民生等領域網絡謠言案件,其中就包括一起利用AI工具編造“暴雨后許昌滿目瘡痍”謠言信息進行傳播的案件。
近年來,AI技術迅猛發展,為生成合成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海量信息得以快速生成并在網絡平臺傳播。這在便利大眾工作生活、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導致了技術濫用、虛假信息傳播加劇等問題。相較于過去,利用AI生成謠言的成本更低、速度更快,且具有更強的迷惑性和欺騙性,這加劇了治理的難度。
這類謠言的危害不容小覷,其對社會個體、網絡生態乃至經濟社會都具有負面影響,包括但不限于誤導社會公眾認知、引發恐慌焦慮情緒、侵害公民合法權益、污染網絡生態環境、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影響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利用AI技術編造網絡謠言的亂象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今年2月,中央網信辦發布2025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整治重點,其中特別提出整治AI技術濫用亂象,打擊借AI技術生成發布虛假信息、實施網絡水軍行為等問題。同樣,為促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規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網信辦等部門前不久發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明確自9月1日起AI生成合成內容必須添加標識。
但也要清醒認識到,治理“AI造謠”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僅靠約談、罰款、關停下架等措施。盡管目前我國已頒布實施《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但面對快速發展的AI技術及日益豐富的應用場景,仍需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源頭治理,強化落地執行機制,推動立法、執法、司法等形成強大合力,提高造謠者的違法成本。
在完善立法上下功夫。目前,我國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中均有打擊治理謠言的相關規定,但面對“AI造謠”這種新型違法犯罪,仍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要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前瞻性、精準性和落地性,做到AI技術發展到哪里,法律法規就延伸到哪里,使“AI造謠”治理更加有法可依、有規可循,以健全的法治引領AI技術向上向善。
在執法司法上見真章。要深入研究、準確把握“AI造謠”違法犯罪的規律特點和發展趨勢,強化源頭精準施策,堅持懲處與預防并舉,進一步增強法律法規的威懾力。例如,細化AI謠言認定標準和AI技術使用規范,建立健全涉網絡謠言公益訴訟制度等,都是治理“AI造謠”的題中應有之義。
在普法宣傳上求實效。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通過以案釋法等形式,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增強網民的法治意識和媒介素養,不斷提升識謠、辨謠、防謠、抵謠的能力。
國無法不治,網無法不興。法律是治網之利器,深化法律制度建設是治理“AI造謠”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從這個意義上講,尤其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進一步凝聚立法、執法、司法等共識合力,以法律的剛性約束為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提供堅實保障。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