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鄧君 通訊員 黃穎 范芳敏
“事故發生后交涉這么久,我幾乎打算放棄了,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幫我追回了全部賠償,謝謝你們!”近日,在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人民法院,收到17萬元執行款的馬先生激動地向法官黃煥霞、執行員歐陽俊渝等人連聲道謝。
這起工傷賠償案件要追溯到2023年2月。馬先生作為勞務派遣員工,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佛岡縣某學校工地上施工時不慎摔倒,導致肋骨骨折,后被認定為十級傷殘。經勞動仲裁,建筑公司需支付工傷待遇及停工留薪期工資共計17萬元,但該公司拒不履行。
“我今年57歲了,我的傷勢對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公司卻一直逃避責任。”今年2月,拿著勞動仲裁書的馬先生向佛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案件剛立案就遭遇困境:執行員歐陽俊渝多次聯系建筑公司,但該公司始終不配合履行義務、報告財產情況,財產調查也顯示該公司名下無存款、車輛及不動產等可供執行財產。
面對僵局,法官黃煥霞決定另辟蹊徑,她認為,“一般情況下,工程項目需設置工程質量保證金以做擔保,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退還給承包方,或許可以從這個突破口著手。”執行團隊立即前往涉案學校工地調查,果然發現該建筑公司尚有18萬余元工程質保金待退還。
“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有權扣留提取這筆到期債權。”經黃煥霞耐心釋法,學校負責人當場簽收《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并積極配合執行工作。當轉賬憑證從打印機吐出的那一刻,這場歷時兩年的維權拉鋸戰終于畫上圓滿句號。
據悉,佛岡法院持續強化執行聯動機制,通過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等舉措,以高壓態勢擠壓失信被執行人規避執行的空間,切實用“執行力度”保障“民生溫度”。
編輯: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