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提請審議
明確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本報北京6月21日訊 記者趙晨熙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二審稿今天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
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提出,應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對此,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了相關規定:新聞媒體應當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公益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農業技術推廣等機構應當依法為農戶等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提供農產品檢測技術服務以及農業技術宣傳教育、培訓等服務。
針對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全國人大代表、社會公眾提出的進一步壓實有關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的建議,修訂草案二審稿予以了采納,規定國家支持農產品產地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有關冷鏈物流標準、服務規范和監管保障機制,相關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保證冷鏈物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同時,恢復了現行法第三十七條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銷售企業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的規定,并與部門監管職責相銜接。此外,對通過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的農產品經營者和平臺經營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作出銜接性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草案二審稿明確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并授權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追溯目錄、承諾合格證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擬不具體區分食用農產品、非食用農產品而實行不同的監管措施,可在授權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中作出進一步規定。
編輯: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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