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體育事業發展瓶頸難題
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6月24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體育法。新修訂的法律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體育法作為我國體育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奠定了我國體育法治建設的制度根基,自1995年頒布施行以來,為促進我國體育事業發展、增強人民體質發揮了重要作用。2009年、2016年曾兩次對這部法律的個別條文進行了修改,但整體上仍滯后于經濟社會新發展階段,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體育改革發展的戰略定位,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別是對體育的需要還存在差距。
在這樣的背景下,全面修訂體育法顯得尤為必要。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次體育法修訂,堅持實事求是和問題導向,加快構建體育事業新發展格局。一方面,全面總結吸納體育事業發展重大經驗成果,將適應體育事業改革發展需要、經過長期實踐證明可行的重要舉措固化上升為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針對體育領域的短板弱項,加強頂層制度設計,為引領我國體育事業深入發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撐,著力破解體育事業發展瓶頸難題。
進一步明確體育事業未來發展原則方向
新修訂的體育法篇章結構更加完善、條文更加充實豐富,覆蓋體育事業發展的方方面面。
郭林茂說,總結這次體育法修訂的內容,呈現以下三個突出特點:
“增”的內容多。新修訂的體育法由原來的8章、54條增加至12章、122條,特別是增設四章分別對“反興奮劑”“體育仲裁”“體育產業”和“監督管理”作出專門規定,搭建起較為完善的體育法治基本框架,有效解決長期以來制約體育事業發展的制度短板難題。
“補”的內容全。總結吸納體育事業發展重大經驗成果,重點補充“總則”“競技體育”“保障條件”等章節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體育事業未來發展原則方向,推動競技體育管理體制改革,促進競技體育更好發展,并較大程度地加強完善保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
“改”的幅度大。將“學校體育”一章修改為“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拓展完善優先保障范圍,推動形成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協調融合發展格局;將“體育社會團體”一章修改為“體育組織”,充分發揮體育組織自治功能,激發體育組織參與體育事業發展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此外,還對“法律責任”作了較多修改,完善違法行為的懲罰措施,加大懲罰力度。
為廣泛開展全民體育運動提供制度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體育事業。黨的十九大報告、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等中央文件也提出,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這次體育法修訂,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導向。人民群眾是發展體育事業的參與者和建設者,也應是體育事業發展成果的享有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體育事業發展惠及全體人民,有效滿足人民群眾的體育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體育法修改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貫穿始終的重點和主線。”郭林茂說。
郭林茂指出,此次修訂把完善保障人民群眾參與體育活動的權利作為修法重點,進一步突出體育法的社會法屬性。新修訂的體育法主要從四個方面作出規定,為廣泛開展全民體育運動提供制度支撐:
明確體育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全民健身為基礎,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推動體育事業均衡、充分發展;規定國家擴大公益性和基礎性公共體育服務供給,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體育服務體系,促進體育資源開放共享;明確提出國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參與體育活動的權利;增設專章規定全民健身,明確國家實施全民健身戰略,推行全民健身計劃,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為重點人群參與體育運動提供特殊保障
更加突出保障人民群眾參與體育活動的權利,還體現在為重點人群參與體育運動提供特殊保障。
例如,在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方面,要求學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將校內開展的學生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保障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參加不少于1小時體育鍛煉;學校在體育課教學時,組織病殘等特殊體質學生參加適合其特點的體育活動;病殘等特殊體質學生的體育科目考核,應當充分考慮其身體狀況;幼兒園為學前兒童提供適宜場地和體育設施器材,開展符合學前兒童特點的體育活動等。
國務院參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焦洪昌認為,新法針對青少年體質下降問題,對學校體育鍛煉提出剛性要求,提升體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增加“堅持體育和教育融合”“將體育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范圍”等規定,防止部分學校因重視文化課而忽視體育鍛煉的現狀,保障青少年體育運動時間,提升青少年體質。
焦洪昌指出,將青少年群體在章名中獨立列出,足以看出國家重視青少年體育權益保護。新增“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開展符合學前兒童特點的體育活動”“體育培訓”等條款,對青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外的體育教育權利作出明確規定,擴大了青少年體育權益保障維度,強化權利保障力度,從宏觀上對青少年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作出新的詮釋,讓“少年強則國強”更好地從口號變為現實。
記者 蒲曉磊
編輯: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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