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制度
1.6萬余家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本報訊 記者張維 污染地塊的開發利用,尤其是由工業用地轉變成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一住兩公”建設用地,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備受關注。記者從生態環境部7月2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生態環境部始終把污染地塊監管當作重點,采取系列舉措,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抓嚴“一個名錄”,防止違規開發。國家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名錄內的地塊,不得作為“一住兩公”用地,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地方負責把好“兩道關”,確保建設用地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未滿足要求的土地不得供地出讓、不得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壤污染責任人和土地使用權人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責任。
抓實“一張清單”,降低周邊影響。建立優先監管地塊清單,將近萬個地塊納入監管,督促查明污染。同時重點關注周邊存在飲用水源、居民區等敏感受體的高風險地塊,推動采取清理殘留污染物、設置圍擋等措施阻斷污染遷移,保障環境安全。
抓好“一批企業”,防范新增污染。根據國際經驗,土壤污染前端預防、過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成本,通常呈1:10:100的指數級增長。為此,生態環境部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制度,將1.6萬余家企業納入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定期排查污染隱患,按照“不泄露、不擴散、早發現”的原則,推動開展地面防滲、管道可視等綠色化改造,消除隱患。
編輯:李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