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余東明
□ 《法制與新聞》記者 黃浩棟
不久前,上海市司法局正式發布關于調整法律援助對象經濟困難標準的公告,調整了可申請法律援助的收入標準,進一步降低了申請門檻。
從建立第一家法律援助機構至今,上海法援之路已走過30年。30年來,上海始終堅持“是先行者也要是領跑者”的目標定位,推動法律援助事業持續創新發展,在捍衛公平正義的同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法律援助是一項保障司法人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民生工程,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上海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吳堅勇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我們要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秉持‘應援盡援、快援優援’的價值取向,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援服務,為上海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法援樣本’”。
人民期待就是改革動力
“樹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時刻保持與他們的緊密聯系,這是上海法援人30年來承襲至今的職業操守。”上海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秘書長關明泉從事法援工作近20年,參與制定《上海市關于開展見義勇為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辦法》,并推動將見義勇為人員納入法律援助范疇。
1994年1月,司法部提出建立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設想,在理論探索的同時,率先在上海、北京、廣州等地開展試點工作。1995年,上海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在浦東新區藍村小學掛牌成立。
然而,當時僅憑幾間校舍和幾位工作人員根本難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法援需求,于是要求成立更多法援機構、建立專業法援隊伍的呼聲日益高漲。
關明泉回憶說,當時上海市政府經過廣泛調研并聽取民聲,遂將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列入了2001年市政府為民辦實事十件工程之一。于是全市20個規范的法律援助中心陸續建立,并挑選專業對口、責任心強的律師組建骨干隊伍,實現辦公場所、人員隊伍從無到有的突破。
上海的試點工作為全國法援制度發展提供了經驗樣本。2003年9月,法律援助條例正式實施。在此背景下,上海以解決百姓急難愁盼為改革動力,依據法律援助的功能定位推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
例如在全國率先實現法律援助在市、區縣、街鎮、村(居)委的網絡化全覆蓋;開通“12348”全天候法律援助專線;實行民事法律援助“調解優先”辦案機制……諸多首創見證了上海法援工作“從無到有”向“從有到優”的全過程,也為日后上海制定和修訂法律援助地方法規奠定了堅實基礎。
“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就是堅持改革創新的動力所在。”上海市司法局公服處副處長程暢說,“30年時光荏苒,上海法援人秉持對群眾負責、對法律敬畏的初心,在‘變’中謀創新求發展,在‘不變’中守公正護民生。”
應援盡援滿足群眾需求
近年來,網約車、外賣送餐、寄遞業等新業態蓬勃發展,從業人員的勞動保障問題日益凸顯,如何更好地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成為法律援助聚焦的新領域。為此,上海從應援盡援的角度出發,聯合勞動仲裁、法院、檢察院等多部門積極做好新業態從業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并打造了一批服務新業態從業人員的特色法援工作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范圍,健全司法救助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上海積極貫徹這一精神指示,不斷拓展法律援助的覆蓋范圍,降低申請門檻,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程家榮說。
據介紹,上海早在2017年就開始推進刑案法援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為此,市司法局與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被告人納入法援通知辯護范圍,提高刑案律師辯護率,健全被告人的人權司法保障。
在民事案件領域,上海先后三次調整法援標準,陸續將涉及軍人軍屬、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家庭暴力、醫療事故糾紛等維權事項納入事項范圍,涵蓋民生領域17個方面,惠及更多的困難群眾。
此外,上海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參與法援工作,聯合工會、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開展法律咨詢,和社區、學校、部隊等單位結對開展法治教育,鼓勵法學專業學生擔任法援志愿者,并提供社會實踐基地,形成了政府“搭臺”、社會“唱戲”的普惠式法援大格局。
快援優援確保落地見效
近年來,上海深入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法,從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向科技要生產力,為老百姓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法援服務,并以一個個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果將“快援優援”理念落到實處。
其中,以“減環節、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為目標,法援機構與民政部門實現在線經濟狀況核對;經過業務流程再造實現法律援助申請“時間減一半、材料減一半、最多跑一次”;利用“一網通辦”實現案件信息材料在線流轉,實現法律援助申請“全市通辦”;進一步整合資源,全面開展受援人司法鑒定和公證費用“免申即享”。
各級法援機構更是積極創新,一大批便民利民的法援品牌如雨后春筍般出現:浦東新區制定了小微企業法律幫扶新規,推動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創新和延伸;松江區法援中心開展“云受理”服務;長寧區法援中心推出“法援來幫寧”公益法律服務品牌;金山區法援中心打造“鑫語馨援”助殘品牌……
此外,上海還在全國范圍內率先開展法律援助標準化試點工作,總結編寫了《民事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建立三大標準體系,以標準化手段對法律援助工作進行質量管理,同時定期開展案件質量評估,確保“優援”落地見效。
數據顯示,30年來,上海共為50余萬名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各級法援機構共解答各類法律咨詢740余萬人次,為受援人挽回損失近25億元。
“法律援助是一項社會工作,既需要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更需要相關部門的依法履責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一步,上海將在改革創新、科技應用、資源整合和隊伍建設上持續發力,以真抓實干的高效服務滿足群眾的法援之需,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貢獻法援力量。”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宋烈說。
編輯:劉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