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周 琦)近日,廣東省惠來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侵犯商業秘密案,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人劉忠炎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忠炎原系遠景能源(江蘇)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技術團隊負責人、工程師。2019年2月23日16時許,搭乘飛機從上海來到揭陽的劉忠炎借旅游之機,租車自駕來到惠來縣靖海鎮,穿著事先購買的供應商工作服,攜帶事先準備的數碼相機、激光測距儀等工具,冒充供應商工作人員混入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MySE7.25MW風電機組項目安裝現場,對機組內部結構、相關設備進行測量和拍照。被發現后,隨即逃離現場,途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攜帶的相機內提取到拍攝的風電機組安裝現場照片617張、視頻15個。經有關部門鑒定,該風力發電機組系目前亞洲最大海上單機容量的抗臺風風電機組,有關技術屬于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創新程度和商業價值均較高,自主研發及許可費數額合計6170.5萬元。明陽能源公司因被非法侵入造成損失71.4萬元。
法院認為,知識產權是企業生存和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嚴懲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是鼓勵企業創新驅動、制裁故意侵犯他人財產權利犯罪的必要之舉。劉忠炎作為與明陽能源公司有同類競爭關系的遠景能源公司技術團隊負責人、工程師,經預謀并以盜竊手段非法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涉案商業秘密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實用性和價值性,劉忠炎犯罪意圖明顯,犯罪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較大,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商業秘密權利人的損失等,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趙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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