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訊 記者余建華 呂某、林某兩人是“95后”研究生,熱衷手游,與普通玩家不同的是,兩人根據“率土之濱”游戲中生成的戰報和自己的編程知識,制作了游戲模擬器“率土模擬器”,向玩家們提供可以反復練習、提升技能、破解游戲玩法的平臺,還申請了獨立著作權。該款游戲的研發、運營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雷火)認為該款游戲模擬器侵犯了他們的著作權,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將呂某、林某、杭州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網易雷火及某科技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杭州互聯網法院的一審判決:某科技公司侵犯網易雷火文字作品及美術作品,賠償150萬元,“率土模擬器”模擬“率土之濱”對戰系統的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率土之濱”是網易雷火在2015年自主研發、運營的游戲,曾獲得24個游戲獎項,連續四年排在某下載軟件游戲暢銷榜的前11名,國內知名度高,用戶數量龐大。
游戲中數千玩家在同一服務器中共同存在于一張大圖中,每個玩家擁有自己的主城與土地,通過300多位武將及武將屬性、人物特質、兵種等構成的設定,再搭配400多種由類型、目標、發動率、效果、邏輯、數值等定義的戰法,不斷戰勝土地上的敵方守軍,實現領土擴張并獲取更多的資源,和同盟成員一起攻城掠地,在賽季結束時占領城池,獲得一統天下勝利,屬于策略類游戲。
網易雷火認為某科技公司開發運營的“率土模擬器”抄襲“率土之濱”游戲相關文字內容及圖片,嚴重侵犯網易雷火的著作權,用戶在“率土模擬器”中可通過自行選定武將和戰法的組合,由該模擬系統自動判定對戰的勝負,從而幫助用戶在“率土之濱”中選擇勝率較大的武將和戰法組合,減少用戶在“率土之濱”中反復嘗試的時間,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公平、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2020年7月29日,杭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率土之濱”游戲武將戰法文字內容中,根據三國歷史故事,并結合三國類開荒戰法游戲規則創作而形成具有獨創性的部分可以認定為文字作品。“率土之濱”154 副卡牌角色圖片制作精美、風格典雅,具有較高的審美意義,符合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美術作品。網易雷火指控“率土模擬器”著作權侵權成立,某科技公司賠償150萬元,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某科技公司雖然對停止涉案472條武將戰法文字作品、涉案154副武將卡牌美術作品的侵權行為沒有異議,但對侵權的賠償數額存在爭議。
一審宣判后,雙方均提出上訴。
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游戲功能的實質是游戲的規則式玩法,屬于思想范疇,對于作為消費者的玩家而言,通過“率土模擬器”掌握游戲的規律,實現了對游戲時間一定程度的控制,很難說是消費者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故無法認定網易雷火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被訴不正當競爭行為遭受到法律所承認的損害;“率土模擬器”雖客觀上存在對游戲功能的干擾,但游戲功能并不像作品或發明專利一樣受到專有權利的保護,且此類干擾是所有提供游戲經驗、攻略、技巧的行為都具有的,并未超過必要的限度,也不能認定某科技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公認的商業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不能以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保護。
不過,某科技公司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在“率土模擬器”中使用涉案武將戰法文字內容及武將卡牌形象,為游戲玩家提供在線模擬游戲,已經侵害了涉案“率土之濱”文字作品、美術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杭州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實體處理得當,故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近年來,我國網絡游戲產業發展迅猛,游戲用戶規模越來越大,行業實際銷售收入高。在此情形下,網絡游戲作品的知識產權價值越來越高,侵權者的侵權手段也越來越隱蔽,以往將網絡游戲的不同要素進行拆分保護的方法已經難以準確反映游戲作品的商業價值。由于游戲玩法規則、數值策劃、技能體系、武將卡牌形象等均能成為一款游戲的核心內容,故如何對整體游戲中的關鍵要素進行保護存在爭議。
在游戲模擬器這種新興事物出現時,如何平衡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在促進游戲產業繁榮、技術進步的同時,打擊惡意侵權行為,保護游戲研發者的正當合法權益已然成為必要。該案對于界定游戲功能保護界限、鼓勵技術創新和新業態發展、平衡經營者、消費者、社會公共利益之間關系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對推動網絡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法官提醒,首先,作為類似游戲模擬器的研發者,應尊重在先權利游戲的知識產權,在創作游戲玩法規則、數值策劃、人物形象等核心要素時,應當嚴格把握模仿和侵權之間的界限。其次,網絡游戲同業競爭者應當遵循平等、公平、誠信的市場競爭原則。游戲是商業化的產物,在玩家參與游戲并不斷升級的過程中,游戲公司應獲得其合法利益,但對于通過不正當手段攫取的商業優勢應不予保護。對于通過技術創新獲取競爭優勢和競爭利益的游戲創業者應當持包容、審慎態度,鼓勵新興業態發展。
編輯: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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