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訊 近日,山東省東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由東明縣婦女聯合會申請、東明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的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
被監護人張某雨,其父親于2013年9月6日觸電死亡,母親張某云帶著年幼的妹妹另嫁他人。張某云自改嫁后7年多來,未對張某雨盡到監護撫養職責,致使張某雨生活困難無著落,不利于其今后的健康成長。東明縣婦女聯合會向法院申請撤銷張某云的監護人資格,東明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起訴。
因事關未成年人,法院受理該案后,及時與當事人溝通,詳細詢問張某雨的意愿。考慮到張某雨一直跟著祖父母生活,當庭宣判撤銷張某云的監護人資格,同時指定張某雨的祖父母作為監護人,依法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王蕾)
編輯: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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