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曹天健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逄錦華 唐賽
座駕是勞斯萊斯魅影,經常出入高端會所,常去賭場揮金如土,社交朋友圈里有與多位娛樂界名人合影,王某在外人眼中是一個年輕多金的“富二代”。然而事實上,所有一切都只是王某營造出的“人設”,都是假象。近日,由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滄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詐騙案作出判決,王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
2021年,青島某企業負責人劉某在上海的商業酒會上經朋友介紹,結識了“富二代”王某。
“他說自己家里是搞建設工程的,有錢有門路,有渠道可以買到大批量正宗又便宜的茅臺酒。我看他坐的是豪車,衣著談吐不俗,感覺他很有實力?!眲⒛痴f。返回青島后,劉某還特別留意了一段時間王某,發現王某生活豪奢,社交朋友圈還有與娛樂圈名人的合照,對王某“富二代”的身份深信不疑,遂聯系王某并先后轉賬366萬余元用于購買茅臺酒。
可錢轉過去后,酒卻一直沒收到,王某總以種種理由“推遲發貨”。實在不放心的劉某親自趕到貴州核實,可早有“預案”的王某導演了一出劇——其讓酒行老板把茅臺酒拉到機場溜了一圈兒,偽造即將發貨的假象,甚至試圖以假的發貨物流單據蒙騙劉某。最終劉某無奈向警方報案。
原來,王某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其“座駕”勞斯萊斯和司機是4000多元一天租來的,實際上他名下無車無房,自稱“富二代”不過是以此為“人設”,騙取他人信任,繼而實施詐騙。
據悉,案發后,王某已賠償劉某部分錢款,尚差170余萬元。他一直聲稱自己有可用于償還的個人財產,只要辦案機關將其“放出”就能將錢款拿回。但經辦案人員查證,此說法并無任何依據。王某本人無收入來源,無償還能力。
“王某每次都說‘我要認罪認罰’,卻在交代問題時避重就輕、多次反復,并非真誠認罪認罰,特別是在詐騙的主觀故意方面,多次辯稱他將錢款用于商業投資,實際上早就被其揮霍一空?!鞭k理此案的李滄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員額檢察官朱彩鑫介紹。
據了解,檢察官在審核現有證據后,深入研判案件突破點,最終確定以詐騙款的去向證明王某主觀故意的辦案思路。
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辦案檢察官積極引導公安機關繼續補充偵查,并到貴州、深圳、澳門等地核實相關證人,最終證明王某根本無法取得向劉某承諾的相對低價,劉某的錢一到賬就被王某兌換成港幣在澳門賭場輸得精光,其種種理由均是借口。
至此,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謊稱幫助他人購買茅臺酒,騙取他人財物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近日,李滄區法院經過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