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記者趙文明 通訊員馬喜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正式施行。記者近日從福建省泉州市司法局了解到,2023年,泉州市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117件,今年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661件,行政復議首選率大幅提高。泉州市市縣兩級行政復議機關依法拓寬復議范圍,堅持“應收盡收、存疑先收”,推行郵寄申請、網上申請等舉措,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同時,堅持“開門辦案”,通過電話溝通、現場接待等方式,做到案案有聯系,件件有回音。
據介紹,泉州市市縣兩級行政復議機關創新“123行政復議泉化解”模式,遵循合法、自愿原則,持續做好案前、案中、案后調解和解工作,堅持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將調解和解機制挺在前面。
泉州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道:“立案前,進行引導研判,對爭議不大的案件,指導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積極溝通;審理中,增加聽證、實地調查頻次,實現普通程序案件聽取當事人意見全覆蓋,督促行政機關主動自我糾錯,引導當事人以調解方式處理行政復議案件;結案后,搶抓審結后提起訴訟前的窗口期,向當事人釋明復議決定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讓當事人的疑惑消除在復議階段,達到息訴罷訪目的。”
2022年以來,泉州市審結涉企行政復議案件621件,其中聽取意見343件,舉行聽證13件,提交行政復議委員會咨詢11件,作出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糾錯決定79件,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和解率32.70%,涉企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率84.53%,為助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