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記者丁國鋒 通訊員顧建兵 吳振宇 曾經的好友因私人矛盾在網絡平臺上互相攻擊,相關視頻被廣泛傳播,造成惡劣影響,最終雙方對簿公堂,互訴對方侵犯名譽權并索賠精神損害賠償。近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
小茜與小梅是關系要好的高中同學,且同為網絡主播。2024年6月15日,兩人在直播互動中發生矛盾。小茜下播后在其擁有23萬粉絲的網絡賬號發布視頻,指責小梅作為家中獨女虐待患病父親。這番言論引發粉絲大量瀏覽和上百條評論,其中不乏對小梅的批評與辱罵。
小梅看到視頻后十分生氣,以同樣方式“回擊”,在自己擁有15萬粉絲的網絡賬號發布視頻。視頻中小梅對一只母雞說話,說這只母雞四處“勾搭”別的公雞,以及其他帶有侮辱性質的言論,視頻配圖附帶了小茜的照片。該視頻同樣被大量瀏覽、轉發、評論。
之后,小茜前往小梅住處討要說法,雙方發生爭執后報警。民警將二人帶至派出所進行教育,兩人當場承諾不再發表不當言論。
但兩天后,小茜前往小梅家樓下直播,稱其生活作風糜爛不堪、四處勾搭異性。直播吸引眾多鄰居圍觀,在線觀看人數上千,后因舉報被關閉。
2024年7月,小梅將小茜訴至啟東市人民法院,要求小茜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5萬元。庭審中,小茜反訴小梅發布的視頻影射自己,侵犯其名譽權。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的行為均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使得對方在精神方面受到損害。綜合考量雙方侵權行為、頻率、傳播范圍及損害程度,認定小茜的侵權行為更為嚴重,判決雙方互相刪除侵權視頻,在各自網絡賬號發布賠禮道歉視頻,同時酌情判決小茜賠償小梅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元、小梅賠償小茜3000元。
小茜不服,上訴至南通中院。南通中院經審理維持一審判決。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