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黃昭才 肖祖財
“真材實料、品質上乘”“自然、美味、健康”……這是一款名為“咬聞嚼滋”品牌牛肉干外包裝上的宣傳標語,但這背后卻藏著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制假售假產業鏈。
近日,經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廖某甲等6名被告人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8年至2年9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同時,以銷售額為基數連帶支付三倍的懲罰性賠償共計1769萬余元。
2023年11月1日,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稽查局南康分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轄區一處隱秘作坊進行突擊檢查,發現不法分子正在生產包裝假冒偽劣牛肉干。
執法人員查扣了現場的食品干燥劑、脫氧劑、牛肉干外包裝袋及幾款肉干,并對不同口味的“牛肉干”進行抽樣送檢。經檢測,抽樣的幾款“牛肉干”樣品中均未檢出牛源性成分,部分樣品檢出豬、鴨、雞成分。
之后,偵查機關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將廖某甲為首的犯罪團伙移送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訴機關審查發現,2022年初,廖某甲、朱某和廖某乙(在逃)計劃合作創業,選擇生產銷售牛肉干。為最大化牟取利潤,他們決定在原材料上做手腳。幾人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共同出資租用了南康區某安置點聯建房一樓作為生產加工場地。
準備就緒后,3人雇請徐某某等人將從楊某甲、楊某乙經營的漳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購進的豬肉干、鴨肉干等進行分裝、打包,然后裝入配料表標示為牛肉的牛皮紙袋內,冒充牛肉干進行銷售。
2022年4月,三人雇請嚴某專門應對打假、投訴、訴訟等事宜。之后,嚴某入伙,4人約定各占25%的股份,獲利4人均分。
為了將生意做大做強,2023年4月,廖某甲等人與楊某甲、楊某乙商定合作,由楊某甲、楊某乙向廖某甲提供“咬聞嚼滋”牛肉干品牌標識和某某公司的廠名、廠址等相關信息。隨后,廖某甲再委托河北省一包裝袋生產商加工定制“咬聞嚼滋”品牌牛肉干外包裝袋,包裝袋上印制原料為牛肉、調味料等原材料信息,生產商為某某公司。
楊某甲、楊某乙按照廖某甲等人的訂單,將豬肉干分切、稱重后裝入“咬聞嚼滋”牛肉干包裝袋,以每袋15元至16元的價格(包括未使用的包裝袋)發貨給廖某甲等人。
廖某甲在收到分包好的“咬聞嚼滋”牛肉干后,安排徐某某等人在包裝袋上打印生產日期,并將從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等處購進的豬肉干進行稱重、分包,裝入“咬聞嚼滋”牛肉干包裝袋中,冒充牛肉干進行銷售。就這樣,一條完整的造假產業鏈逐漸成形。
廖某甲等人將生產的假牛肉干通過各種渠道,源源不斷銷往全國多個省份,并與從事水果、副食品銷售的零售商頻繁交易,從中非法牟利。截至案發,銷售額達589萬余元。
2023年底,廖某甲等人的犯罪窩點被贛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稽查局南康分局執法人員搗毀。廖某甲、朱某、嚴某、徐某某、楊某甲、楊某乙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并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移送南康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訴機關審查認為,廖某甲等6人以豬肉干冒充牛肉干進行生產、銷售,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6人制售假冒牛肉干的行為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追究其民事侵權責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訴,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6人以銷售額為基數連帶支付三倍的懲罰性賠償共計1769萬余元,并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2024年8月,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作出上述判決。4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