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利民
“真的太感謝政府了,沒想到行政處罰也可以調解解決”。2020年10月14日,四川成都某企業代表專程向成都市司法局和處罰機關贈送錦旗,感謝成都市政府行政復議“復議為民”,同時對成都某局堅持實事求是,柔性執法表示感謝。一件發生在疫情期間涉及企業行政處罰的案件通過行政復議和解方式圓滿結案。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成都著力推進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健全和完善行政復議機制,不斷加大依法糾錯力度,在加強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上用實勁、使真功、展成效,每年以和解、調解方式辦結的行政復議案件平均在15%左右,行政復議案件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
做企業復工復產“法治守護人”
新時代背景下,成都市政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的制度功能,不斷完善市場經濟體系的矛盾預警、利益表達、協商溝通和救濟救助機制,及時查找影響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執法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使行政復議真正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的“融合劑”,讓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在行政復議案件中充分體現。
2019年11月,某民營企業因建設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被成都市主管機關作出罰款1650萬元并限期整改到位的行政處罰。
該企業承認違法事實,及時進行了整改,但認為處罰過重,企業無法承受,遂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根據企業經營現狀和整改情況減輕處罰。
成都市政府行政復議工作機構(即成都市司法局)受理該案后,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的《關于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的通知精神,以及行政復議法律法規關于行政復議調解的相關規定,啟動了行政復議調解工作。成都市司法局歷時5個月,多次組織雙方溝通、協調,最終按照法定的最低處罰比例,將罰款減少了550萬元,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同時,考慮到處罰數額較大,且疫情形勢下企業經營困難的現狀,將繳納罰款期限延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15日,在案件結案后,該企業負責人現場將寫有“打造和諧執法環境,柔性執法普惠民生”的錦旗贈予了成都市司法局。
做解決群眾困難“貼心復議人”
行政處罰中對輕微違法行為視情況進行柔性執法同樣也能起到防止和減少嚴重違法、降低社會危害性的目的。成都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不斷創新執法方式,大力推行柔性執法,讓群眾充分感受到了法治的“溫度”和政府的溫暖。
2019年,居住在成都的李先生和陳女士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小家庭,二人經營的某文化公司因一年前為某企業代理版面設計和印刷企業內部使用的臺歷沒有取得印刷經營許可手續,被主管機關根據相關條例處以70萬元的行政處罰。夫妻倆欲哭無淚,由于印刷盈利不到兩千元,案件發生后,公司即已關閉,加之陳女士剛生完小孩,罰款金額猶如天文數字,讓這個小家庭無力承受。李先生遂向成都市人民政府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
成都市司法局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經詳細調查,辦案人員了解到申請人主觀無違法故意,客觀也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結果。此案違法事實清楚,但如果全額繳納罰款,當事人家庭必將陷入窘境,可能引發新的社會矛盾。
為達到“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辦案人員查閱大量參考案例,發揮行政復議既要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要審查合理性的制度優勢,人性化處理,最終運用和解方式依法將罰款由70萬元降低為5萬元。當事人數次表達感謝,并向成都市政府贈送印有“真心服務群眾,一心復議為民”的錦旗。
做維護社會和諧“鐵面復議人”
“對發生爭議的群眾來說,公正即是追求的目標。成都在解決行政爭議過程中,堅持做‘鐵面復議人’,從實際情況出發,堅持法治精神、維護法治底線,努力做到行政復議案件件件有依據、處處顯公正,讓當事人在每一件行政復議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力量。”成都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2019年7月,某機動車公司對某行政機關要求其將占用的32畝土地退還并罰款64萬元的行政處罰不服,請求予以撤銷。
成都市司法局工作人員經反復多次到實地調查,了解到此案系因政策變化和規劃調整等原因導致,因此對該公司的處罰不合情亦不合法,且案涉360余名員工的就業問題,處置不當易引發社會問題。帶著法律依據和員工期許,經多次與該局溝通,據理力爭,最后以認定事實不清為由,對該行政處罰依法予以撤銷。
得知消息的該企業負責人說,“政府依法辦事,敢于揭短亮丑,以后成都市的民營企業生存發展將會有更好的機會和平臺,我們非常有信心。”并特地將印有“耐心尋史實,慧眼識真情,積極改善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的法治環境”字樣的錦旗贈送給成都市司法局,以表達感謝。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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