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史萬森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對2020年11月至12月未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這是烏蘭察布市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又一有力措施。2020年9月以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已由11.36%提高到90%。
據介紹,為了進一步做好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不斷強化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2020年10月,烏蘭察布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通知》。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相關負責人和市司法局主要領導召開聯席會議,進一步明確相關工作任務和目標。
烏蘭察布市司法局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加強溝通和信息共享,法院行政庭工作人員提前將每周開庭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及時發送給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科,由市司法局工作人員對需要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進行督促和提醒,并將擬參加出庭應訴的負責人名單報送市政府辦公室。
烏蘭察布市司法局還對各旗縣市區以及市直各單位工作現狀進行摸底調研,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和培訓班,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0年9月以來,司法局每月對涉及本區的行政訴訟案件進行統計,對于未按要求安排負責人出庭應訴的部門予以通報。市政府對其進行約談,進一步督促被訴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目前,烏蘭察布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率仍在持續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由被動應訴開始向主動出庭轉變,由一般性過問案件向親自出庭參與解決行政爭議轉變,在應訴比率提高的同時,出庭質效也在逐步提升。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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