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羅莎莎 通訊員李澄澄 孫鑫鑫
“當天風大、天氣干燥,你們有沒有帶防火用品或者采取滅火措施?”3月11日上午,在江蘇省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失火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庭審現場,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董月明作為案件公訴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向被告現場發問。
2019年9月22日,連云港消防接到報警電話,稱連云港國家級高新區轄下的花果山街道小村東側的山上,有灰白色濃煙竄出樹林上方,樹叢上端能看到明顯的火苗,并且火勢有蔓延趨勢,消防部門立即行動。
此時,正在起火山坡附近公路執勤檢查的市交警開發區大隊警員發現火情后也迅速撥打110,并按指揮中心要求采集影像資料。十幾名消防員和民警趕到現場時,已有附近居民自發參與救火。直到第二天凌晨1點左右,山火被撲滅,消防及警員撤離現場,無人員傷亡。
連云港境內多山,有花果山景區、云臺山國家森林公園等國家級、省級山林景區,保有大面積的國家級生態公益林,生態區位極為重要。當天,這起突發的山火迅速引發了當地各方的關注。
火災發生的當晚,涉案人員仰某梅就主動投案自首,并以涉嫌失火罪被連云港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經查明,2019年9月22日下午,被告人仰某梅和姐姐仰某霞、哥哥仰某文,至花果山街道小村東側山上祭祀燒紙,不慎引發了山林火災。經司法鑒定,該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接近2.5公頃。根據法律規定,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的,涉嫌失火罪。
提前介入案件后,開發區檢察院了解到,最初涉事三人對點火分工敘述不清,據他們供述,當天風大,三人在燒紙引發周圍灌木燃燒后,采取衣服撲火、澆水等方式滅掉了明火,這才離開現場。然而不久后,暗火復燃引發了周邊大面積山火。為進一步查明責任,檢察院針對涉案人員攜帶火種、點火、分燃紙等操作分工情況及主觀過失認定等方面提出了引導偵查建議,后經公安機關查明,仰某梅在這起失火案件中承擔主要責任。2019年9月30日,開發區檢察院依法對仰某梅批準逮捕,同年11月26日,受理審查起訴。
“這起祭祀引發的山火導致20余畝雜竹林過火,燒死樹木一千余株,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我們當即針對生態資源損害啟動了公益調查,這起案件的警示意義更值得深思。”董月明說。
在案件審查起訴環節,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該案過火面積達2.4693公頃(37.04畝),燒死樹木1138株,過火雜竹林21畝,受災樹木材積23.78立方米,并且該過火區域為國家級公益生態林。董月明帶領的專案小組同步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程序,針對失火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害提出了民事賠償請求。連云港市林業技術指導站出具的生態價值損失評估報告認定,仰某梅失火行為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及生態修復費用共計78.6萬元。
2019年12月31日,開發區檢察院依法以失火罪將仰某梅起訴至法院,2020年4月,以仰某梅、仰某霞、仰某文三人為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賠償因失火造成的生態效益損失393000.78元,同時共同承擔生態修復責任,即通過補植2000株指定樹種并保證成活以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或者承擔生態修復費用39.3萬元,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
按照集中管轄規定,案件由灌南縣法院環資法庭開庭審理。今天,灌南縣法院當庭宣判,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仰某梅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支持檢察機關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求。
此次庭審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數十名村民代表全程旁聽,審理過程同步網上直播。案件宣判后,被告人仰某梅及姐姐仰某霞、哥哥仰某文還來到位于灌南縣的國家森林鄉村李集鎮新民村司法執行基地進行植樹活動。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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