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董凡超
“看到爺爺的名字更正了,墓碑也重新刻好了,非常感謝你們檢察官!”不久前,山東省榮成市人民檢察院接到一個特別的致謝電話,來電者是在解放戰爭中犧牲的張錫昌烈士的孫子。 原來,今年3月初,榮成市檢察院干警前往烈士陵園實地走訪時,遇到一位愁眉不展的青年佇立在一塊墓碑前,手里拿著油漆和毛筆,在墓碑上方反復比量。干警詢問得知,此人正是烈士張錫昌的孫子,因墓碑上的名字被錯刻成“張夕昌”,他想自己動手進行更正。
檢察機關在隨后調查中發現,因管理不到位不全面,當地多處烈士紀念設施存在碑文錯刻、脫落、坍塌等問題,隨即迅速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先后向相關主管部門發出6份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主管部門立即對烈士張錫昌墓碑在內的陵園設施進行了修繕,對革命先烈事跡進行整理編輯,并做好紅色資源的挖掘與宣傳工作。 一寸山河一寸血。紅色文物、英烈名譽凝結著黨的光榮歷史。自201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施行以來,各地檢察機關積極開展紅色文物保護專項監督活動,通過履行公益訴訟職責,凝聚社會合力拭亮紅色印跡,為營造弘揚英烈精神、傳承紅色基因的良好氛圍貢獻檢察力量。
借力外腦
“我深刻感受到檢察官沒有單純就案辦案,而是充分兼顧各方利益,讓公益訴訟充滿陽光和溫度。”近日,在湖北省襄陽市鐵路運輸檢察院組織召開的英烈保護公益訴訟聽證會上,湖北省人大代表賈經瓊深有感觸。 武當山麓,青松翠柏,202名紅軍和鐵道兵烈士安眠于此。襄陽鐵檢院在履職中發現,當地陵園存在墓碑裂縫、字跡模糊等問題,一墻之隔的某鑄造公司造成鐵屑粉塵和噪聲污染,嚴重影響陵園莊嚴、肅穆。
襄陽鐵檢院在該陵園內召開以英烈保護為主題的檢察公益訴訟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和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相關企業、行政單位及居民代表參會。經過評議,大家一致認為檢察建議可行。檢察機關現場依法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送達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噪聲和粉塵污染的檢測、防治工作。 公開聽證,不僅是以“公開”換“公信”的現實途徑,更是檢察機關“借力外腦、精準發力”的關鍵一環。
今年春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與上海軍事檢察院聯合開展“紅色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隨著走訪的深入,檢察官們疑問漸生:在諸多紅色歷史文化遺產中有些標注“優秀歷史建筑”,有些標注“文物”,兩者有何區別?保護級別、主管單位等是否不同? 為了搞清楚這些問題,明確下一步工作方向,靜安區檢察院對相關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展開集中聽證。聽證會上,檢察機關外聘“技術調查官”——上海市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專家對3起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保護建筑的公益訴訟案發表了意見,并詳細介紹了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建筑的保護方法、涉及的法律法規等內容,為后續檢察工作開展提供了專業知識支撐。
“實踐證明,通過在檢察辦案公開聽證中開展多部門多學科協作,樹立了良好辦案范本,積累了豐富治理經驗。”廈門大學公共管理系副主任李德國建言,檢察機關在開展公益訴訟時可進一步擴大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的參與度,組建志愿小組或專家咨詢庫,構建多主體共治新格局。建章立制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與西部戰區第二軍事檢察院建立協作配合機制,提出在紅色資源保護線索移送、常態化聯絡和聯席會議、協同辦案等6個方面建立具體協作機制。 廣西壯族自治區三級檢察機關在“個案監督”基礎上,推動點面結合、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南寧、欽州、百色等地檢察機關與退役軍人事務局等主管部門聯合調研、全面排查保護現狀,建立管理工作臺賬。
…… 滴水不成海,獨木難成林。各地檢察機關對內強化聯動執法、對外深化聯合協作,對紅色文物屬地監管、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健全保護組織等工作機制進行細化,對轄區紅色革命遺址的管理維護情況進行持續跟蹤,真正做到“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
“檢察機關開展紅色文物保護專項監督較早的案例是山西省壽陽縣羊頭崖烈士紀念設施疏于管理公益訴訟案,該案入選了最高人民檢察院2019年發布的典型案例。”國家檢察官學院公益訴訟檢察教研部教授劉輝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在這一領域不斷探索,辦案機制不斷優化,如以“專項活動+回頭看”強化監督效果,以“訴前建議+綜合治理”徹底根治問題。 在劉輝看來,這既是全面、深入、高效開展軍地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協作的成果體現,也是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部署的具體舉措。
延伸探索
今年4月,最高檢下發《關于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切實做好革命文物等紅色資源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國各基層檢察機關,特別是中宣部、財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公布的兩批37個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所在地的檢察機關,要主動加強與地方相關部門的協作對接,根據具體違法行為、責任主體及監督整改需要,合理確定作為英烈保護領域或者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案件立案辦理。 “公益訴訟和行政監管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為公共利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護。”多位地方檢察干警表示,檢察機關在推動公益訴訟與行政監管有效對接、積極探索紅色資源保護公益訴訟過程中,對于如何充分運用行政監管技術資源推進檢察辦案,仍期待更具體的科學指引,且檢察權與行政權的分工也有待進一步明晰。
“目前對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已經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劉輝解釋說,對烈士陵園、英烈紀念設施、紅色文物保護的有關行政法規,可隨著實踐發展不斷完善,在修訂時授權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為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保護紅色資源提供更充分的規范供給,并與民事公益訴訟形成保護合力。 李德國認為,當前檢察機關不斷深化探索紅色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已經形成常態化的保護機制,接下來應進一步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法規和政策體系,賦予相關部門紅色“守護者”的身份,對紅色資源進行精細化管理,共同維護好神圣莊嚴的歷史遺產。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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