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鄭莉莉 今年以來,廣東省廣州市在全國率先完成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后,對標對表中央、省各項改革要求,積極推進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為推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廣州市司法局近日正式印發《廣州市行政復議抄告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在全國率先推動落實行政復議抄告制度,實現全市行政復議抄告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規范,切實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按照高效便捷的抄告原則,《辦法》實行了隨案抄告方式。在審批流程上,行政復議經辦人在呈批案件的同時就一并提出是否對案件進行抄告的意見,避免因多次審批影響抄告的及時性;在抄告方式上,復議機構直接在行政復議文書版記中列明被抄告單位,并在文書送達案件當事人的同時,一并抄告給被申請人上一級主管部門。
“抄告制度旨在加強復議機關與被申請人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溝通反饋,形成合力,指導監督被申請人依法行政,因此不能簡單‘一抄了之’,更要做好抄告后的指導監督工作。”廣州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對此,《辦法》明確規定,市政府工作部門要加強對抄告案件反映出的具體問題的指導監督,對共性問題進行制度性完善;市政府工作部門對抄告案件存在不同意見的,可將情況反饋市政府復議機構,由市政府復議機構組織研究;市政府復議機構應主動加強與受抄告的省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并爭取省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
記者了解到,廣州于今年年初完成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以來,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得到充分發揮。今年1至9月,市、區兩級政府復議機構共收到復議申請5285件,同比增長118.8%,其中市級復議機構收到申請2685件,同比增長147%,區級復議機構收到申請2600件,同比增長97%,案件集中效果顯現。已審結案件中,通過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糾錯249件,通過撤回申請、和解、調解方式間接糾錯731件,綜合糾錯率26.3%。行政復議監督權力、保障權利、化解矛盾的功能得到較好發揮。
編輯:溫遠灝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