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今年7月,經過公開征名活動,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第一批“口袋公園”終于有了自己的名字。其中,像“馬垅古榕園”“穆榕園”這些以百年古榕樹為依托建設起來的“口袋公園”,不僅勾起了湖里百姓的“綠色鄉愁”,也為大家出門散步、喝茶聊天提供了好去處。
據統計,廈門共有1719棵古樹名木,遍布全島各區。為了讓這些古樹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留有一席之地,湖里區人民檢察院緊密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以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需求為出發點,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推進轄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為建設高顏值生態花園之城自覺貢獻檢察力量,彰顯檢察擔當。
制發檢察建議
凝聚整治合力
湖里位于廈門島西北角,改革開放前是一個半耕半漁的落后小漁村。三十多年來,伴隨著城市的發展建設,當地的生態環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
古樹的樹基部堆積有大量建材物料或污物垃圾,古樹四周電線隨意牽拉圍繞,古樹樹干被釘上釘子作為支點用于搭棚……
今年1月以來,湖里區檢察院先后組織多名干警10余次深入走訪轄區內的城中村、建設工地、居民小區等,實地調查分布在各個街道轄區的50余株古樹名木的生長狀態及保護狀況,發現保護不到位的問題確有存在。
針對這些履職不到位的情形,湖里區檢察院立案行政公益訴訟案6件,將監管責任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均作為訴前建議對象,一并納入公益保護的履職共同體,凝聚最大合力。
4月初,湖里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鄭新宇帶隊至區市政園林局及轄區5個街道辦事處,結合發現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溝通協調,同時虛心聽取意見,共同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送達了檢察建議,建議相關部門積極聯動協作,共同推進轄區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工作。
一個多月后,湖里區檢察院發出的檢察建議均有了回復。各部門表示要上下聯動,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包括建立系統聯動的新機制,及時整治、處罰破壞損害古樹的違法情形;積極開展建檔保護工作,做好后備古樹資源排查和參照保護;打造“一樹一園”保護措施,在古榕樹集中的地方規劃建設古榕樹主題公園;督促有關行政主體在城市拆遷建設過程中遵循法治觀念,依法做好古樹名木的移植審批手續及保護工作。
召開圓桌會議
廣聚民聲民智
在保護古樹名木工作中,湖里區檢察院堅持借智借力,協助解決公益訴訟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今年5月底,在征詢行政機關具體負責人關于檢察建議整改困難的基礎上,湖里區檢察院決定召開訴前圓桌會議,針對古樹名木保護工作存在的養護力量不足、專業程度不夠、行政執法協調等問題,邀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及人大代表、植物學專家、鄉賢代表等參會,磋商整改方案。
“湖里轄區的原住民本身就有保護古榕樹的傳統,百年古榕樹其實可以看作是‘活態文物’,傳載著一種民俗文化。”湖里區政協特邀研究員黃國富說,“古榕樹的毀損是不可彌補的,檢察機關的公益訴訟工作從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積極推動轄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這個工作很好、很及時。”
會上,與會代表及專家對于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積極推動古樹名木保護的工作一致予以高度肯定。同時,大家聚焦城市開發建設與古樹保護存在的矛盾,提出多條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建議在拆遷規劃的初期就將涉及的古樹保護考慮進去,提前介入、依規處理,盡量在不影響古樹生長環境的情況下來做建設規劃。”金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林延東在會上提出建議。他還指出,古樹的掛牌數與實際數量有誤差,希望能夠對轄區內的古樹做一次全面的普查。此外,古樹名木保護人員也存在不足,可以考慮整體外包給專業的第三方來進行管護。
發揮司法作用
促進生態文明
在開展古樹名木公益訴訟工作過程中,湖里區檢察院從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和助力市域社會治理的角度出發,堅持系統觀念和法治思維,依法加強對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司法保護。
今年6月1日,《福建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對古樹名木保護的責任部門、認定、養護、管理及法律責任均作出了更為細化完善的規定,讓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更加有法可依。
針對該辦法中規定的“古樹名木實行分級認定制度,由省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分別依法進行認定和公布”,湖里區檢察院也將該項工作存在的問題線索移送上級檢察機關審查,上下齊發力,共同推進城市古樹名木認定和掛牌保護工作。
“從小漁村到廈門經濟特區的發祥地,百年古榕樹見證了湖里區的發展,也承載了湖里百姓的兒時記憶和精神寄托,是文化傳承的根脈。”湖里區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李才利說,“我們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促進生態多樣性保護工作,讓城市留住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
接下來,湖里區檢察院還將結合檢察建議的落實整改情況繼續開展“回頭看”,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及時阻止損害行為,落實養護管理方案,督促認真實施相關養護措施,對受到損害或者長勢衰弱的古樹名木及時進行治理復壯。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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