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四川省成都市檢察院提起的該市首例“以勞代償”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成都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成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胡立新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庭履行公益訴訟職責。
2017年6月,蔡某使用火藥槍在簡陽市某鎮獵捕了草兔一只,同年年底,蔡某于簡陽市某鄉道旁購買普通鵟1只。2019年11月至12月,蔡某采用網捕的方式在其種植的土地上獵捕了雀鷹、珠頸斑鳩、灰胸竹雞等野生動物。2020年5月,偵查機關在其家中查獲28只疑似野生動物死體,并全部送往四川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今年2月,蔡某因非法狩獵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簡陽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2萬元。
刑事判決生效后,成都市檢察院認為蔡某非法獵捕、收購、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遂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決蔡某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6.3萬元,并在成都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近日,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在法院主持下,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蔡某當庭達成調解協議,由蔡某承擔野生動物資源損失6.3萬元的民事責任,并在成都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鑒于蔡某家庭經濟困難,無法支付生態損害賠償金,經成都市檢察院與職能部門磋商并征得成都市中級法院同意,決定對蔡某采取“以勞代償”的生態損害賠償方式——蔡某將在簡陽市義務勞動三年,協助保護山林、巡視環境衛生、排查地質災害,當地村民委員會負責監督落實,同時蔡某還將在簡陽市愛心無限社區工作服務中心參與公益活動。
查洪南 趙田瑞 李真真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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