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浙江省臨海市古城街道某村的金大媽家門口,終于掛上了光榮牌。
2020年9月,金大媽的兒子小金應征入伍。按理,作為軍人榮耀象征的光榮牌應該馬上就掛在金家門口。但是,金大媽等了1年多,也沒有等到這塊光榮牌。
2021年12月8日,浙江省檢察院收到中國人民解放軍杭州軍事檢察院移送的一批浙江籍軍人(其中就有小金等2名臨海籍戰士)未收到光榮牌等案件線索。隨后,浙江省檢察院將線索移交至臨海市檢察院辦理。
臨海市檢察院收到線索后,對相關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取證,發現臨海籍現役軍人小金、王某家中確實沒有收到光榮牌。該院認為,有關部門存在執行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及其他涉軍法律法規不到位,未依法充分保障軍人地位、損害軍人權益的情況。
據此,在上級院的指導下,臨海市檢察院于12月20日依法向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他們依法保障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的合法權益,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家庭懸掛光榮牌。
該局收到檢察建議后,次日就派人為小金等2戶軍人之家懸掛光榮牌,并于12月22日回復檢察院:相關問題已整改到位。同時,該局還聯合各鄉鎮、街道主管部門對全市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及烈士家庭發放、懸掛光榮牌情況進行專項排查。截至12月23日,已排查1.5萬余戶,發現光榮牌遭灰塵污染、生銹等問題23個,都已立查立改。
至此,自2021年8月1日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實施以來,浙江省檢察機關首例涉軍人權益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順利辦結。
據悉,結合此案辦理,臨海市檢察院會同該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及時出臺《關于建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建立對口聯系、信息通報、線索移送、辦案協作以及宣傳聯動等五大機制,形成軍人地位和權益保護、國防公共利益維護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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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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