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是保障公眾醫療健康的醫療產品,是保護群眾健康的盾牌。該案的辦理,凈化了醫療器械銷售環境。”日前,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檢察院辦結了一起涉及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公益訴訟案件,該院檢察長王利表示,將繼續履職盡責,推動規范相關行政行為,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2021年8月,城東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轄區內的兩家土特產商行在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情況下,銷售二類醫療器械便攜式氧氣呼吸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第二類醫療器械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實行產品注冊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且呼吸器屬于易燃易爆品,有爆炸風險,若產品質量無法保障,會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巨大隱患。
2021年9月,該院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督促其依法履職,加大監管力度。行政機關高度重視,對違法商戶及時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銷售便攜式氧氣呼吸器,并以此項工作為契機,結合疫情防控開展違法違規經營使用醫療器械專項整治監督檢查工作,共檢查相關單位242家,責令整改23家,全力保障了轄區內的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李維 王麗坤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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