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記者黃輝 見習記者周孝清 通訊員徐訪原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司法局、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印發消防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不予強制清單,其中遮擋消防栓、占用疏散通道、場所營業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等21項行為,如系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將不予實施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措施。據悉,這是江西首份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也是全省消防領域首份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據了解,九江市司法局去年起牽頭探索建立“免罰清單”制度,并聯合多部門出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十個領域共計180項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首批“免罰清單”出臺后,全市各有關行政執法單位積極探索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等柔性執法方式,截至2021年底共適用免罰案件總數2075件,免予罰款數額達500余萬元。
九江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消防領域不予處罰不予強制清單,是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行使執法裁量權,目的在于拓展免罰清單領域,引導和促進市場主體自覺守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今后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適時組織對清單實施情況進行統計和評估,通過案卷評查、執法檢查等方式,強化后續監督管理。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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