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們來到伯明頓酒店旁的濕地水塘查看,發現存在違建豬舍的問題,豬舍周邊污水橫流,散發出陣陣臭味。污水對周邊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群眾怨聲載道。”回想起2月初針對一起公益訴訟案調查取證的情景,海南省陵水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熊施寧記憶深刻。近日,熊施寧再次來到這里跟蹤回訪整改情況。看著原有的違建豬舍被拆除清理并恢復了原狀,周邊環境整治一新,熊施寧感到很欣慰。
該案的辦理源于海南省人大代表、陵水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張龍挺提供的線索。陵水縣檢察院檢察長鄒志云在向張龍挺匯報工作時,張龍挺反映了一個情況:“伯明頓酒店旁的濕地水塘存在有污水流入情況,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希望檢察機關通過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幫助解決問題。”
第二天一早,陵水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其超帶領干警聯合陵城鎮政府及縣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調查取證。經核查證實:從2021年1月起,陵水縣椰林鎮坡留村村民吳某違規在伯明頓酒店對面建造豬舍進行生豬養殖。該養殖場無污水處理設施,生豬養殖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入伯明頓酒店前面的排水溝,進入旁邊的濕地水塘后排入陵水河。據了解,生豬養殖場所在區域為居民生活區,屬禁止養殖區域。違建豬舍不但造成環境污染,對周邊居民的生活也造成很大影響。
陵水縣檢察院召集陵城鎮政府及縣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開展座談交流開展協作,推動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3月14日,該院分別向陵城鎮政府及縣生態環境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兩單位依法履職,針對違建豬舍污染環境的情況抓好源頭治理,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同時,加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提高養豬戶的環保意識。
“收到檢察建議后,陵城鎮政府及縣生態環境局對村民吳某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拆除違建豬舍,修復周邊被污染生態環境。目前違建豬舍已拆除,污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熊施寧說。
李軒甫 伍晶晶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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