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馬艷 通訊員魏素娟 梁舒煥
“經過剛才的庭審和法官耐心釋法,我認可處罰決定,可以撤訴嗎?”3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行政處罰案件,雁山區交警大隊負責人出庭應訴。
此前,陳某駕駛摩托車時因未按交通信號指示燈行駛而引發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門處以200元罰款。陳某不服,將雁山區交警大隊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想到,在庭審過程中陳某的情緒得到紓解,并當即寫下撤訴申請書。至此,這起行政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這是廣西法院傾力化解行政爭議案件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廣西法院積極探索“一次性實質解決行政爭議”的新路子,低成本、高效率化解了大量“民告官”行政爭議案件。2021年,全區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6808件,審結23853件,結案率88.98%,為服務建設壯美廣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府院聯動
構建工作新格局
“實現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努力打造新時代自然資源爭議協調化解的廣西品牌。”2021年11月26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聯合成立的廣西自然資源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揭牌成立,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義芳介紹道。
廣西法院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主動作為,加強府院聯動,構建實質解決行政爭議工作新格局。自治區高院分別與自治區司法行政、土地資源、林業、城鄉規劃與住房建設、人民銀行、海關等行政主管部門簽訂行政與司法協同配合協議,形成“黨委領導、政府協同、司法能動”府院聯動機制,有力促進行政爭議的預防、分流和化解。
自治區高院聯合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探索推進非法占地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打通非法占地司法執法工作“最后一公里”;
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暢通與行政機關的溝通渠道,銜接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與柳州市政府、柳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柳州市“一府兩院”法治共建聯動機制工作方案》;
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與來賓市政府聯動創建“五項制度”,有效促進了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發展;
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實行“訴前溝通、訴中協調、訴后疏導”的審理模式,政府和法院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協調……
同頻共振,才能凝聚合力。廣西各級法院結合實際,積極創新工作機制,一次性實質解決行政爭議工作新格局愈加明朗清晰。
綜合治理
推廣解紛新模式
“盡心盡責,旗幟鮮明,不忘初心。”2021年11月17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汪冬青收到當事人甘某送來的一面錦旗和一封感謝信,為興寧區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點贊。
自2020年5月成為南寧市行政訴訟案件的集中管轄法院以來,興寧區法院推出了“一次訴訟貫全程、一次到位釋清楚、一攬子解決管到底”的“三個一”工作方法,根據不同的分類擬定方案,協調解決行政爭議,力促判前達成和解。
群眾事,無小事。廣西各級法院強化釋明引導能力,增強協調和解能力,增強準確裁判能力,增強釋法說理能力,實現矛盾糾紛實質解決,盡可能減少衍生案件,促進案結事了。
廣西法院強化非訴訟化解和訴訟化解兩個渠道,齊心協力化解矛盾糾紛。自治區高院加強對行政調解和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強調全區各級法院要準確把握調解的范圍。全區各級法院不斷深化對非訴訟化解渠道重要性的認識,“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法院融合、各方參與”的一次性實質解決行政爭議新模式正在全區推廣。
2021年7月,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百色市司法局成立百色市行政調解中心。截至今年3月,該調解中心共協調調解案件127件,一批涉及環保處罰、水域養殖、庫區移民、行政處罰、行政賠償等方面的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避免了群體性事件、信訪案件的發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與此同時,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等也分別聯合當地司法局等部門成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春風化雨,定分止爭。
訴源治理
讓正義直抵人心
2月21日,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民政局召開落實“兩高兩部”婚姻登記問題指導意見的聯席會議,共同就因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引發的行政訴訟等問題進行研究探討,促進相關類型案件得到高效實質性化解。
廣西法院樹立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全程化解理念,全過程、多方位預防、減少、化解行政爭議。
自治區高院針對容易引發行政爭議的執法領域,先后出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兩違”整治、政府信息公開等多個專項白皮書,開展“三大糾紛”案件專項調研,制定《關于支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加強相關案件審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助力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主渠道功能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廣西各級法院積極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在村屯、社區設立法官工作室,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到鄉鎮宣講法律,從源頭上降低了行政糾紛發生率。
“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消減對抗,才能實現行政案件審判社會效果的最大化。”自治區高院行政審判庭庭長羅伊里說,行政爭議案件大多關系到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直接感受,在百姓眼里都是“大事”,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百姓心里的“疙瘩”解開了,才是真正的案結事了人和。
據了解,2019年以來,廣西各級法院調解、協調和解以及判決行政機關支付的補償、賠償金額約9.6億元,全部得到行政機關主動履行。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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